根据省人事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28号)文件,为帮助考生做好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8、9日(星期六、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11月8日一天,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11月9日。
11月8日
上午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11月9日 上午8:30 开始,
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二、科目设置及答题方式
(一)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分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两类。其中,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和《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又分为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笔试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在11月9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三、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工作
(一)2008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8年6月2日—7月15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8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8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 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8年7月21日-31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初审,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博士除外)。
(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精神,2008年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7月21日-31日(星期六、星期日)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领取,联系电话:025-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10月下旬起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六、考前培训与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教材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