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企业再降通关物流成本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09-08-06
  7月17日,从长春海关获悉,天津海关与长春海关签订了《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双方就跨关区区域通关合作,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模式达成了协议。
  根据协议,长春关区的吉林省企业货物从天津口岸进出口时,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向吉林省内各海关报关,在进出境地的天津海关各口岸现场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据悉,目前,长春海关已先后与北京、大连、沈阳、哈尔滨、满洲里、天津海关等6个海关签订了区域通关合作协议,从而建立了海运、空运、陆运各项运输方式的快速通关通道,该模式目前运行良好,效果显著,得到了吉林省企业的广泛运用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