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发展现代物流业,对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抓好建筑材料物流工作,对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发展,拉动内需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加快建筑材料物流发展,实现快捷准确配送,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现提出以下加快建筑材料物流发展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建筑材料物流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筑材料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2008年,我省钢铁、建材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13.56%。完成钢材产量5027.44万吨,其中钢筋完成839.29万吨,占钢材总产量的16.69%;线材完成513.59万吨,占钢材总产量的10. 22%。两项合计占钢材产量的26.91%。水泥完成1.39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完成8199万吨,约占总量的58.33%。平板玻璃完成5619.2万重量箱,花岗石板材完成7082.59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完成183.71万立方米,石膏板完成64708.2万平方米,卫生陶瓷完成294.68万吨,玻璃纤维纱完成70.18万吨,水泥预制构件完成600.55万立方米。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铁路、桥梁、水利、市政工程、房地产等建筑工程成型钢筋大部分是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加工,商品成型钢筋使用量很少,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大力推广专业化、标准化、商品化的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并用物流方式向建筑工程直接配送,是建筑工程由传统施工方式向现代施工方式转变的有效方法,是今后建筑业发展的方向。建筑材料物流作为针对建材、钢铁工业配套服务的支持方式,其实质是通过建筑材料在运输、保管、装卸、仓储、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中引入物流技术,满足建筑材料供需双方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需求,为供需双方创造物流增值价值。一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据统计,建筑材料成本在工程造价中约占70%左右,实行建筑材料招标采购,钢筋、线材加工成成型钢筋,水泥加工成成型混凝土后,向建筑工程实施物流直接配送,可有效降低工程造价。二是确保工程质量。目前制造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已作为国家建筑行业标准(JG/226—2008)推行,水泥混凝土也实行很高的质量技术标准,这些成型商品构件,用物流技术向建筑工程直接配送,可有效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公路、铁路、桥梁、水利、市政工程、房地产等重大项目质量,实现工程质量百年大计。三是促进建筑材料工业稳定发展。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风暴,国家和省政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的政策,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带动建筑材料等相关行业发展。用物流配送模式将上游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下游建筑施工企业相连接,实现省内建筑材料直接物流配送到重点工程,达到积极带动建筑材料工业发展,拉动内需,推动我省工业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四是推动建筑材料业与物流业互利发展。努力推进建筑材料物流发展,搭起生产和用户的桥梁,实现多方共赢。在建筑材料物流供应链中,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可保持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物流配送企业通过加工实现产品的增值和标准化,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求,按标准使用高质量的预制件和半成品,大幅度减少自制件,不仅降低了工程成本,杜绝假冒伪劣,同时能提高施工进 度。
二、加快推进建筑材料物流发展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推进,企业衔接实施。政府采取政策性引导,实施宏观协调,建立有建筑施工、物流、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等参加的建筑材料物流行业联盟,在运行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建筑材料物流供应链。具体生产、加工、物流配送、洽谈签约、信息交流等业务由企业按照各自分工,采取市场化操作方
法,进行工程建筑材料供需双方衔接。
(二)突出重点品种,先易后难。建筑材料物流供应首先以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两个品种为主体,逐步实现生产、加工、配送的网络化。在全省公路、铁路、桥梁、水利等建筑工程,逐步推广使用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使新材料、新技术在建筑行业实现普及应用,形成建筑材料生产订单、加工标准、物流配送快捷、施工高效和成本最优化,并逐步将装饰建材产品纳入建筑材料物流供应网络,最终实现建筑材料物流配送各个环节的一体化。
(三)重组整合,重点培植龙头物流企业。对我省现有从事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钢材、水泥等行业的物流企业的功能与生产能力进行整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养为建筑材料行业服务的龙头物流企业。以博远物流有限公司成型钢筋加工物流配送模式为推广试点,搞好与成型混凝土生产配送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配送企业的衔接配套,充分发挥建筑材料物流供应链的联动效益,实施成型钢筋与成型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的一体化加工物流配送。 ’
三、加快推进建筑材料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建筑材料物流业务推进制度。建筑材料物流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多个方面。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推进建筑材料物流业的发展。我省建立以省经贸委牵头,由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济南铁路局、水利厅、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高速公路集团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参加的建筑材料物流发展推进制度。各部门和企业要及时向省物流主管部门通报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建设、招投标、中标企业等情况,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工程中标企业、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加工物流配送企业进行供需衔接,签订建筑材料供应、加工、物流配送意向合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提出加快建筑材料物流发展的配套措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召开业务推进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加快建立建筑材料物流服务体系。推动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工物流配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相互融合,以建筑材料行业的龙头生产企业为主,积极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利用供应链网络的信息,建立上下游企业的网上采购、物流配送系统。以重点钢铁、水泥等建材生产企业为建筑材料物流的上游企业,中游选择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加工物流配送专业化物流企业,下游选择公路、铁路、桥梁、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建立钢筋混凝土供应链联盟,实现加工物流配送最佳经济效益。组织钢铁、建材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与工程主管部门、建设施工单位实施供需衔接,提高我省钢材、水泥、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等产品直接给重点工程配套供应的比重。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加工物流配送企业要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联系,发挥纽带作用,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按照供货时间,保质保量,提供加工物流配送服务,努力实现建筑材料物流配送的无缝链接。
(三)加大推行建筑材料物流直接配送的力度。按照环保和节能的要求,大力推广散装水泥罐车运输、水泥预制构件加工、预拌混凝土,并直接配送建筑工地。公路、铁路、桥梁、水利等项目在设计中,引导工程施工企业增加使用成型钢筋的比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逐步把使用成型钢筋列入工程招标内容,加快成型钢筋的推广步伐,扩大成型钢筋的物流配送比例。国家、省拉动内需重点建设工程(包括公路、铁路、桥梁、机场、码头、水利等),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使用成型钢筋和成型混凝土,市地重点项目参照推广。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建筑材料物流发展。
(四)建设一批建筑材料物流园区和中心。根据《山东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1年)》和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规划布局,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按照成型钢筋具有150公里经济配送半径、预拌混凝土配送时限的要求,各市采取政府推动、企业联合建设经营的方法,建设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加工物流配送园区或中心,满足重点工程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加工和物流配送的需求。
(五)促进建设建筑材料物流信息平台。以供应链上企业的信息网络为切入点,以物流配送为纽带,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建筑材料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信息服务和交易网络,达到组织高效、业务运转方便、物流配送快捷的目的。建筑材料物流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要建立信息系统,既要满足企业内部业务运转需要,又要方便对外信息交流。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要逐步安装GPS定位系统,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按工程进度准时配送,现场零库存,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六)大力扶持建筑材料物流发展。各金融部门要将建筑材料物流作为支持的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各级担保机构积极为建筑材料物流业务发展提供担保。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建筑材料物流企业发展;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可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发改部门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重点,将建筑材料加工物流配送企业、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建设目列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范围,扶持一批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机制更加灵活的建筑材料物流园区或配送中心的骨干企业。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为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提供用地服务,可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提供土地。交通部门在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上,积极推广使用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制定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甩挂运输实施意见;公路管理部门对不超限的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悬挂明显标志,准予通行。铁路部门在铁路、桥梁等建设项目上,积极推广使用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给予物流企业铁路运力支持,对重点工程建筑材料优先安排运输计划、装车和发运。水利部门在水利等建设项目上,积极推广使用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公安机关对运输成型钢筋、成型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需要进入市区工地的车辆,可以办理相关通行证件,并指定其通行的时间、路线,支持物流企业城市配送。积极推进汽车装备和专用设备租赁、租用运营模式,减少企业购置设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