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放宽政策门槛扶持物流业发展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09-12-17
 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破乳、肉、粮食等农畜产品和煤炭、化工产品、金属、机械等大宗商品的外运瓶颈,内蒙古将放宽政策门槛,大力扶持物流业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发展迅猛,特色农畜产品和工业产品外运能力不足的问题骤然突出,地方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构筑效率高、能力强、覆盖面广的现代物流体系,从现在起至2011年,内蒙古将逐步扩大物流企业收费权和股票质押贷款范围,加大对重点物流企业的信贷授信额度,并支持国家、自治区规划的重点物流工程通过贷款、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企业兼并等途径融资。
  凡是列入内蒙古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将优先供应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也按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执行。此外,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物流项目,如果改造利用以前废弃的土地,可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
  根据内蒙古新出台的规定,新开办的物流企业,以及生产和商贸企业自行组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物流公司,开业前两年将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之后的3年还可减征50%。
  通过以上措施,内蒙古计划到2011年,初步构建起以物流企业为主体、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力争物流业产值的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并培育出20户以上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的物流企业,进而实现物流网络“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