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流金融与航运金融之间的关系
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发展分为三个时代,第一代是航运中转和货运集散地,第二代是货物集散和加工增值中心,第三代是具有综合资源配置功能的物流中心。近年来,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已从第一代发展到第二代,并开始向第三代转变。例如,韩国依托釜山港和光阳港,力争建设成为“东北亚物流中心”,上海也将 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建设作为国际航运中心四大主体功能区重点规划项目之一。可见,当航运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对物流的需求和依赖更为强烈,二者之间的渗透、融合更为紧密。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物流的全球化进程逐步深入。目前一些发达国家通过移植、改造、建立国际物流联盟等途径,将配送中心遍布到世界各个角落,海上运输已成为国际物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实现了物资在国际、国内港口之间的物理流转。所以,从跨国供应链角度讲,航运与物流已密不可分了。
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就是银行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航运金融通常是指航运企业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融资、保险、货币保管、兑换、结算、融通等经济活动而产生的一系列与此相关业务总称,主要包括海上保险、船舶融资、资金结算、航运价格衍生产品等。
经济活动是金融运行与发展中的决定性因素。由于物流业与航运业之间存在渗透、融合关系,物流金融与航运金融也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交叉与整合。这对于决策者的意义在于:在航运金融的发展规划中应充分结合物流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统筹考虑。
二、发展物流金融与航运金融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一般都存在抵押物偏好,优先考虑易变现、价格风险小的不动产,而中小企业的不动产普遍较少,在经营过程中有相当规模的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物流金融允许中小企业用流动资产如原材料、产成品等作抵押,将动产转化为动产质押物,使中小企业有了更多的抵押贷款工具,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因抵押物缺乏产生的融资问题。
(二)为物流企业、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企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但实际商品的流通渠道是相对不变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与其会员企业的长期合作中,对会员企业有着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物流金融实际上就是银行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这种信息优势对中小企业进行甄别,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银行为控制风险,需要了解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等,需要辨别权利凭证的真伪,而这些恰恰是物流企业所熟知的。所以,物流企业与银行联手,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仓单质押、保兑仓、统一授信、直接融资等服务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一项物流增值服务,这不仅可以提升物流企业综合竞争力,而且有助于银行扩大和稳固客户群,开辟新的利润来源。
(三)降低国际结算风险
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8年底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全球贸易环境普遍恶化,国际结算风险加大,个别国家或地区恶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目前货物进出口业务主要采取电汇、付款交单、信用证、银行保函等结算方式,都存在交货拖延、欺诈、拒绝付款赎单等风险漏洞。如果能在国际结算、融资当中引进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可以有效降低结算与融资风险。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优势在于掌握了商品的实体,相对于银行更能有效地进行商品的检验、保管,更易于实现商品所有权的控制,对市场行情进行评估和必要时将商品变现。
(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联动效应的形成
现代物流业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它相当于人体的循环系统。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大系统涵盖了运输业、邮政业、仓储业、装配业、流通加工业等产业,这些物流相关产业的发展涉及很多重大工程和重大投资。而航运产业的关联度也很高,据统计,在106个行业中,造船业与97个行业有关联。而且,这两个行业都属于服务业,金融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对于人才和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展物流金融与航运金融业不仅可以促进这两个行业本身的发展,改善产业结构,而且可以进一步拓展到更为广阔的相关金融领域,更好地发挥金融核心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产业联动效应。
三、促进宁波市物流与航运金融创新的措施建议
近年来,宁波市政府大力扶持物流服务业,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已将宁波列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宁波市组建了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宁波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立了交易、金融及政务监督“三合一”第四方物流平台,开创了第四方物流“宁波模式”,得到业内专家的高度评价。凭借突出的港口优势和临港造船、航运等产业,宁波物流与航运业必将迎来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春天。
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航运业主要包含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业和水上运输业,物流业主要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2008年,宁波市物流业和航运业在银行的融资规模扩张较快,特别是船舶制造业,融资规模增长了近8倍。2009年前三季度,增速明显降低,受金融危机影响,银行类金融机构对水上运输业的信贷投放量仅增加了12.1%,低于信贷平均增速,导致整个航运业在所有行业中的融资占比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在国家对物流行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刺激下,宁波物流业的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当前,宁波市物流业和航运业的融资状况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仓单质押业务发展受限;二是动产质押的第三方监管越来越普遍,但对中小企业融资帮助不大;三是以应收票据为基础的供应链金融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四是造船和航运企业融资趋紧;五是个别银行着眼航运金融、逆势而为;六是船舶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支持异地船企;七是船舶保险业务发展缓慢。因此,总体来看,宁波物流业和航运业的发展对金融支持的需求还没有完全满足,这对金融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行业务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为充分发挥金融促进物流、航运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宁波实际,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着力培育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的融资功能
应收票据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十分普遍。由于中小物流企业的应收票据比较分散,而且一般期限较短,如单独向银行融资,风险较难控制,操作难度较大。借助中小物流企业与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之间的会员关系,先将中小物流企业的应收票据“打包”转让给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形成多笔应收票据的“票据池”,使短期应收票据长期化,然后由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向银行质押贷款或开立承兑汇票,通过应收票据的集中管理,发挥“规模效益”。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获得银行授信后,再将额度调剂给有需要的会员企业使用。目前,宁波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已注册会员企业达4000多家,主要是运输、货代、第三方物流等企业。为防范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人民银行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已投入运行。应收票据打包融资的外部条件已经具备,只待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了。
(二)开展以动产质押为基础的物流银行业务
物流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强且符合质押物品要求的商品质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服务商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资金流与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银行服务。物流银行业务不仅关注企业规模、净资产和负债率等基本面信息,更关注质押交易产品的供求关系、价格波动趋势、交易对手的信誉和实力以及融资主体的监控力度等。从宁波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有关部门应扶持本地仓储企业做大做强,争取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资格,为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开展创造前提;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仓储企业的诚信水平,降低非标准仓单的提货风险。鼓励仓储企业依靠自身的有利条件,开展仓储货物质押监管业务,并对现有第三方监管企业给予适当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将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延伸到中小企业。
(三)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实际上是把供应链上所有节点企业看成一个整体,资金注入节点企业,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宁波块状民营经济发达,产业链条较为完备,具有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有利条件。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更加深入地介入供应链之中,与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形成一个更为稳固的“双核”结构——银企联盟供应链,将银行与供应链的关系内部化,实现供应链金融的交易管理向关系管理转变。在这一模式中,银行对核心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并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核心企业,由核心企业掌握这些贷款的最终用途,通过核心企业担保,将贷款发放给上、下游企业。这样更有利于简化信贷流程、强化风险监控、实现供应链物流和资金流协调平衡。
(四)设立船舶投资基金
可由政府发起设立船舶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宁波市大量的民间闲散资金,专门投资于船舶航运业。德国KG船舶基金成功运行的关键点在于税收优惠和加速折旧措施,为提高基金对于民资的吸引力,实现可持续运营,宁波市要筹建船舶投资基金,也应尽量给予税收上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