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振兴加速落实 税收优惠先试再推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1-04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首个细则——税收政策已开始试点。1月4日从在沪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钢铁物流合作论坛上获悉,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之后,首个税收方面的细则试点开始加速,有六七百家物流企业开始享受部分税收新政优惠。
  此外,针对目前钢铁物流行业诸多问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下称中物联)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也同时揭牌,意在规范市场。
  六七百家企业试点新税政
  国务院2009年3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公布后,9月下旬,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以及中物联等15个单位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江苏等地进行实地政策调研,随后进入起草过程。
  中物联常务副会长何黎明说,《规划》细则条款即由中物联牵头起草。规划出台后,针对物流行业,中物联提出了60条相关的政策,并最终形成了40条。但由于涉及税务、财政等等多个部门,因此这些新政目前还没有时间表。但在今年,如税收、大件运输、工商管理、土地等细则将在调研的基础上陆续公布。
  “最近连续批了2批企业,算下来已有600到700家物流企业,试点速度明显加快。”中物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初的60条中,就有10条涉及税收。”中物联提交的税收细则中包括了对物流企业营业税减半、降低环节业务营业税、取消物流企业库房租金收入适用税率等内容。
  对此,专家解释称,实际上物流行业税收压力还是很重的。比如物流企业库房租金收入适用税,依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出租部分,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2%;自用部分,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适用税率1.2%。此外,物流企业出租仓库的租金收入,还要缴纳5%的营业税,总体税负高达17%,并存在重复纳税问题。
  何黎明称,物流行业本身就是微利行业,尤其是在目前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压力很大。以土地使用费为例,与2007年同期相比,部分物流企业的土地使用费最高翻了15倍,还面临着重复交税费的问题。如此一来,物流企业举步维艰,在金融危机之下,已经有部分物流企业关门倒闭,物流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应该获得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中物联欲定新游戏规则
  一般而言,物流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越低越好,发达国家这一数字在9%左右,而国内则在18%左右,一方面和我国尚在工业化中期有关,另一方面和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较低有关。
  在昨天中物联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揭牌仪式上,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会长蒋以任表示,2009年全年钢产量预计为5.5亿-5.7亿吨,钢材产量预计为6.5亿-6.8亿吨,铁矿石产量预计为8.5亿吨。
  钢铁物流产业也是物流行业的“大头”,超过8亿吨铁矿石由产地调配至生产厂家,再将超过6.5亿吨钢材产品,由生产线配送至钢材消费企业或者流通市场。
  而在目前国内钢铁物流行业内,存在着众多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如产能盲目扩大、价格暴涨暴跌、盲目组织资源、反复倒手等。中物联常务副会长何黎明说,目前国内钢铁物流及流通企业有25万之众,传统钢材市场1500多家,但不少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夫妻店”。
  中物联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主任、西本新干线CEO虞钢认为,要打造产业IT新经济模式,在钢铁物流产业链各行业企业间实现信息对称,在有效监控钢铁实物流周转的同时,实现资金流的高效安全运转。而设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有助于建设钢铁物流行业的信息平台,对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钢铁物流业进行有效的组织与调配,促进相关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在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也包括了把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兼并整合的内容。
  中物联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目前正着手制定钢铁物流行业标准与行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