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有望写入福建省物流条例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29

 “网购算不算物流呢?”“它的买卖行为属于商流,交易结束后的配送过程才属于物流。”昨日下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建省促进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条例(草案)》。委员建议将促进现代化网购健康发展的内容写入物流条例(草案),发展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将对目前网购存在的商品配送方面的弊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此外,福建物流协会相关人士表示,该《条例(草案)》在立法层面上的先行先试,也将为我省物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我省物流企业可抓住契机,不断做大做强。
  人大热议:网购是否算物流
  “网上购物算物流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群英在分组审议会上一抛出这个话题,就引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一番热议。
  “网购处于买卖层面上时,它仅属于商流,而交易完成后的配送,则属于物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健表示,网购是通过网上平台实现商品交换。网上交易结束后,货物开始空间转移,这才属于物流范畴。
  针对物流、商流的区别,王健进一步说明,商流是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物品在流通中发生形态变化的过程,而物流是实现商品物理性的转移,商流和物流是流通的组成部分。他打了个比方说:“它们就相当于手心和手背、有明显的界限区别,不过共同形成了一个流通。”
  随着讨论的步步深入,有委员建议,既然在完成网购的过程中,有一部分属于物流,建议将促进现代网购健康发展,发展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的加入《条例(草案)》中的培育与发展章节。
  现状调查:网购存在诸多弊端
  网购以其便捷之处抢占人心,然而与之而来的种种不安全因素也让人很烦恼。网购所能参照的是图片,并非实物,可能经过处理,以及色差、分辨率等问题,会使实际物品与图片有所差异,存在欺诈等行为,这也是一些消费者不能接受网购的主要原因。
  同时,随着网络购物人群的不断增加,大家在接收“网购”包裹时,常因快递服务不到位而遇到各类问题。如因快递公司过失导致的物件缺失、食品类变质等,但消费者往往在网络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僵持不下,很难明确责任。
  未来展望:立法有望促进物流发展
  昨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关于促进现代化网购是否写入物流条例,以及具体内容都还有待以后进一步讨论。王健指出,网购完成过程中,有一部分属于物流,若有望写入物流条例,将有利于促进网购的健康发展。
  福建物流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对物流业进行单独立法还是空白,此次立法将为全国物流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到会的委员也纷纷表示,该立法的实现,将促进未来物流业的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