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印发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4-08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浙江物流网

浙江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
  我省物流业起步早发展快,2008年全省物流增加值2050亿元,物流总额达到5.6万亿元,物流法人单位约10000家,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亿元。但发展中存在物流企业低、小、散,第三方物流需求不足、供给乏力,物流技术应用落后,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缓慢等问题,亟待破解。现根据《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就我省2010~2012年物流业发展提出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部署,服务于全省经济转型升级,以港口物流、专业市场与产业集群物流、城乡配送物流等三大物流为重点,充分依托第三方物流市场需求,以现代物流先进技术与供应链管理手段的企业为核心,以物流园区(中心)建设和物流通用信息软件开发为抓手,培育一批企业,建设一批园区,普及一批通用信息软件,全面推进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优化物流业发展区域空间布局,推动物流产业振兴,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物流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加快发展。要强化政府在物流业发展中的规划、项目、资金、税费等方面的引导力,重点搭建公共平台,主动谋划推进发展,由企业运作微观经营。
  坚持深化分工,联动发展。要深化产业分工,大力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流通业与物流业、农业与物流业的联动发展。
  坚持资源整合,开放发展。要强化我省物流资源整合,以开放式要素配置机制谋发展。发挥宁波—舟山港的国际品牌效应和资源整合中心作用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同时,积极鼓励企业自备物流资源与社会物流设施的有机整合,以及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物流资源的整合,放大资源功能效应。
坚持有限目标,合力发展。要坚持全省物流业发展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的有机衔接,在一定期限内,突出重点,设定有限目标。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合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有所下降。全省港口物流、专业市场与产业集群物流、城乡配送物流特色优势显著增强;保障全省和服务周边的煤炭、油品、矿石、金属材料、粮食等大宗商品和国际集装箱物流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引领全省物流业集聚发展的物流园区(中心),形成一批有国内影响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品牌,推广一批通用物流信息软件;第三方物流比重明显提高,物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省物流业发展状况和调整振兴的现实需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重点围绕以下“六个突出”开展工作,选择确定100个物流业项目作为发展抓手(见附表)。
  (四)突出物流枢纽和节点建设,优化物流业发展区域布局
  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是我省规划建设的四个物流枢纽,杭州、宁波、义乌又是全省三个大通关试点城市,杭州、宁波更是国家确定的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未来三年,全省物流业发展要突出物流枢纽和以园区(中心)为核心的节点建设,优化全省物流业区域空间布局。杭州要以发达的经济基础和连接世界的国际空港为依托,强化以空港(保税)物流为重点、加快以城市配送物流和专业市场物流为两翼的物流体系建设,加速构建全省综合物流中心;宁波要以深水大港为依托,联合舟山市,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充分发挥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园区优势,加快建设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长三角国际物流港,共同打造世界级的宁波—舟山港口物流枢纽;金华—义乌物流枢纽,要以义乌小商品国际贸易平台为依托,加快直通关建设,积极争取设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和综合保税区,强化内陆口岸港和区域中转联运物流中心功能,加快形成以“全球小商品集散中心”为特色的浙中物流枢纽;温州物流枢纽要以建设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契机,加快铁路、航空、港口物流基地规划建设,发挥联结长三角与海西经济区地理区位优势,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市场,努力打造浙南闽北区域物流中心城市。
  依托区域物流枢纽,突出以物流园区(中心)为核心的物流节点建设。重点选择一批行业影响大、特色明显的物流园区(中心),科学指导,有序发展。
  (五)突出港口物流和保税物流建设,构建大宗商品和国际集装箱物流体系
  港口物流是我省物流业最大比较优势。我省港口物流不仅服务全省,而且服务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国内广大腹地,以及西太平洋沿岸国家和地区。突出港口物流是我省物流业发展重中之重,也是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内在要求。今后三年,要充分依托我省优越港口条件,紧紧围绕国内外大宗商品和国际集装箱物流市场需求,全面强化宁波—舟山港域现代物流建设,重点突出梅山、六横、金塘、穿山、大榭、舟山本岛、衢山、洋山等区域港口物流发展,构建“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大宗商品和国际集装箱港口物流体系。
  铁矿石和液体化工港口物流建设要着眼世界,高定位谋划。以定位建设成为西太平洋沿岸地区主要国际铁矿石和液体化工物流基地为总体目标,强化减载中转、现货交易、接卸泊位、物流金融、信息体系等功能建设,掌控国际铁矿石和液体化工物流体系主导权,影响国际铁矿石市场,服务本省、全国乃至国际市场。
  油品港口物流建设要着眼长江流域,加快推进。适应国内广阔油品物流市场需求,对接我国国际油品资源采购布局,以国家战略油品储备基地和油品接卸中转物流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实施沿海油品接卸码头和储备设施项目,加快全省油品港口物流建设。
  煤炭港口物流建设要着眼省内需求,全面推进。坚持“上控资源、中控储运、下控网络”方针,强化供应链起点的煤炭资源掌控能力建设和环渤海煤炭下水港使用掌控权和自备海运运力规模,以及省内沿海接卸港煤炭物流建设。
  粮食港口物流建设要着眼长三角区域,稳步推进。按照《浙江省粮食物流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我省粮食物流优势,放眼更大范围粮食物流功能需求,完善舟山、嘉兴、温州、台州等港口粮食物流建设。
  国际集装箱港口物流建设要着眼国际贸易,强势推进。充分依托当前已经位列世界第三大国际集装箱港比较优势,积极拓展腹地市场,强势推进以宁波—舟山港为重点,温州、台州沿海港口与内陆港紧密衔接的国际集装箱物流体系建设。
  保税物流建设要着眼口岸发展,积极推进。保税物流不仅是我省高外贸依存度经济结构的内在发展需要,也是发挥我省沿海港口和口岸优势的必然要求。要充分依托杭州空港、宁波海空港和义乌小商品国际贸易平台等口岸条件,以及腹地市场需求,积极推进宁波梅山港区和杭州萧山、宁波栎社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开发进程,加大义乌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工作力度,构建我省保税物流发展主骨架。
  (六)突出专业市场配载物流和供应链物流建设,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我省市场大省优势,以大中型专业市场集聚型仓储与货运配载物流需求为导向,重点依托全省超十亿元的139个市场和超百亿元的15个市场,结合当地其他通用性物流需求,强化专业市场配载物流建设,促进专业市场转型提升和物流服务升级。
  充分发挥我省制造业产业集群优势,深化产业分工,加大企业主辅分离推动力度,鼓励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引导其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或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内部设立专业物流公司,促进企业内部流程再造,逐步从企业物流走向物流企业,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在主要的产业集群区块,尤其是28个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突出以原辅材料采购和仓储金融质押为核心功能,以盘活产业集群区域内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资产为目标,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局和生产资料集约采购提供新途径的第三方供应链物流集成服务基地建设,促进我省工业原材料采购与生产企业供应链物流公共平台的大发展,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提供物流保障。
  (七)突出配送物流建设,助推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
  适应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鼓励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在大中城市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协同配送物流服务。今后三年,要以杭州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城市配送物流建设,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开展城市配送,提高城市配送的专业化水平,解决城市快递、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示范全省,助推全省连锁经营业态的普及发展。
  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广阔前景,加快推进网货快递配送物流建设。充分发挥邮政在快递物流领域的主力军作用,协同社会配送与快递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网货配送与速递物流业务。依托现有邮政物流网络资源,整合社会快递企业,加快覆盖全省的网货配送与快递物流中心网络布局,打造低成本和现代化的网货配送与快递物流服务公共平台,促使“三无”快递经营企业阳光化和规范化,充分利用国家邮政政策,加强邮件安全监管,推动全省快递物流业务大发展。
  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以及“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所带动的农村物流配送需要,着力加强以农村货运站为主体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件快运推广工作与乡村配送物流建设,争取到2012年全省县市道路货运业务处理实现计算机联网,网点延伸到60%以上乡镇。同时,完善鲜活农产品冷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物流设施,提高鲜活农产品冷藏运输比例,支持发展农资和农村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八)突出市场主体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物流龙头企业
  充分认识全省物流企业 “低小散”现状,突出市场主体建设。今后三年要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开放程度,强化资源整合,通过分离培育、引进移植和整合提升三个重要途径,培育发展一批物流龙头企业。
  分离培育一批,就是要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其主辅分离,配套科学的财税政策,促使其剥离物流业务,进入社会第三方物流市场,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分离成长一批物流企业。同时,放宽政策条件,营造有利环境,降低门槛,培育一批目前没有条件注册的物流企业。
  引进移植一批,就是要充分利用我省优越的物流发展条件,特别是港口物流条件,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服务产业加快转移的有利时机,面向境外引进一批国际著名物流企业,与央企合作发展一批骨干物流企业。
  整合提升一批,就是要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提升,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特种货物、厢式货车运输、甩挂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加强运输与物流服务的融合,为物流一体化运作与管理提供条件,整合提升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九)突出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标准化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物流现代化进程
  突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是现代物流的核心要求。今后三年我省物流信息系统建设,一要依托行业管理部门,加快行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包括全省道路货运信息网络、全省水运货物信息网络、全省铁路货运信息网络、全省航空货运信息网络、全省快递信息网络和全省仓储物流服务信息网络,以及已建成的全省邮政信息网络等,形成国内一流的行业性公共物流信息系统。二要依托大宗商品主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专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包括煤炭、油品、钢材、粮食、医药物流信息系统等,服务企业的同时辐射全省。三要加快物流节点信息平台建设,鼓励节点间物流平台的信息共享。特别是仓储、堆场、园区管理、货运交易等通用物流信息管理软件开发与推广。
  突出物流标准化制度建设,强化物流标准化技术推广。一要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服务业标准化发展规划(2008~2012年)》,依托我省成熟物流企业业务运营经验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力争成为国家级标准,扩大我省在国家物流通用基础类、物流技术类、物流信息类、物流管理类、物流服务类等标准制定领域的话语权。二要加快物流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的推广,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大力推广集装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推行托盘化单元装载运输方式,大力发展大吨位厢式货车和甩挂运输组织方式,推广网络化运输,完善并推广物品编码体系,广泛应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发展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和货物快速分拣技术。三要加快对现有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设施和设备,实现物流设施与设备的标准化。创造条件发展物流装备融资租赁模式,物流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托盘,支持专业化企业在全国建设托盘共用系统,开展托盘的租赁回收业务,实现托盘标准化、社会化运作。四要实施物流标准化服务示范工程,选择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园区(中心)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统筹协调
  现代物流业是新型服务业,涉及面广。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发挥由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省现代物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研究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和政策。各市、县(区)政府有条件的,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地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确保我省物流业实现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十一)落实税费优惠
  物流业用水、用气价格实现与一般工业同价。
  提供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工作办法,在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中落实试点物流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国家有关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占地面积较大的现代物流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大型物流企业确有困难的,可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新引进的国际知名物流公司地区总部和省外物流公司总部,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规费方面,交通、物价等部门要继续完善我省集装箱车、专用车、厢式车、甩挂车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减排型车辆的发展。对所有车辆总吨位在2000吨以上,平均吨位在8吨以上的企业,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每年要返还3个月的燃油税。加强对报废车辆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回收价格行为,杜绝报废车辆的不规范处理。5年内暂停出台新的面向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二)强化用地保障
  充分认识物流业作为社会基础设施的功能,强化用地保障。对符合物流业发展政策的物流项目用地,与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冲突的,土地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及时调整规划。
对列入省重点的物流建设项目用地,各级政府要给予重点支持。 今后三年,省政府每年专项计划5000亩用于物流业发展。各地政府要积极拓宽渠道,从现有物流业用地调整、低丘缓坡和滩涂整理等方面想方设法增加物流业用地指标,解决物流业发展用地需求。
  (十三)增加资金投入
  全面统筹现有物流业领域的财政性资金管理。一是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每年安排一部分用于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人才培养、物流标准化推进、物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二是省交通运输厅要继续从中央转移支付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转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补助全省重要物流园区(中心)和物流信息化建设,以及用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车辆、船舶、大吨位和特种(专用)车辆、船舶,鼓励企业对港口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三是省财政厅要会同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商贸流通业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物流配送项目建设和专业市场改造提升的引导作用。四是对企业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列入省政府科技项目经费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资质较高的物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贷款担保,鼓励民营担保公司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项目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项下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专项财政性补助资金。对国家和省级补助项目,有关市、县(市、区)应安排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配套扶持。
  (十四)加快人才培养
  围绕完善多层次物流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培养高层物流人才。发展物流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加强职业技能教育以及促进物流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完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规范和推进物流领域的职业资格认证,形成“管理规范,考培分离,注重实效”的物流职业资质认证体系,提高物流在职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探索建立物流类师资的海外培训和引进机制。
  (十五)完善统计考评
  完善物流统计制度。形成物流发展数据采集和处理动态机制,继续开展社会物流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扩大社会物流企业统计调查范围,完善物流统计直报制度,加强物流统计信息的预测和分析。
  加强物流业发展考评工作。对列入国家和省政府重点支持的物流项目要坚持年度考评跟踪工作,同时,每年举办物流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