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2010年度福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各有关部门、企业应于6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专项资金将采用无偿补助的方式,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扶持。企业收到补助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
据悉,2010年度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为:为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服务的重点物流园区,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平台项目(包括物流企业服务制造企业项目、制造企业提供物流业务外包平台项目),物流行业重大基础性建设与研究项目(包括全省性及行业性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行业和地方物流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项目、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物流科教发展项目等,以及物流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
据介绍,今年专项资金初步确定安排重点物流园区项目3个,原则上每个项目按已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两业联动发展平台项目10个,根据联动发展实际情况予以补助,原则上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物流行业重大基础性建设及研究项目6个,原则上建设项目按已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研究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原则上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安排数和补助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此外,申报重点物流园区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列入《福建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重点物流园区项目;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符合当地物流产业总体规划,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为一体,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整合周边物流资源,具有较强的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为周边产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的在建物流园区项目;项目已落实建设主体单位、资金来源和项目用地,并已完成项目建设进度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