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规划将出:减税路障重重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9-20

   9月16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近期将完成物流标准化、物流园区、煤炭物流、应急物流、商贸物流等5大物流专项规划。这5项规划将和此前出台的冷链物流规划一起,成为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的6大专项规划。
    目前,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已经接近尾声,加快物流行业发展的内容亦列其中。而记者了解到,在“十二五”规划通过后,发改委将于明年编制国内首个物流行业发展规划。
    下一步,国家还将建立和完善物流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并明确物流作为一个独立产业的发展定位。此间,中央将加大投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物流设施项目资金给以支持。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表示,未来物流行业要进一步调整物流行业的税收政策,以降低税负。
    2009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为18.1%,该比例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约高出10个百分点。
    国家自2005年以来,开始推行物流行业税收领域的减负试点,并于去年编制了物流行业振兴规划。不过,由于体制的原因,减税改革推进仍较慢。
    截至目前,国家已经有近5批487家物流企业参加了税收改革的试点,近期第六批物流试点企业也有望加入。不过,记者了解到,部分地区试点的减税改革遭遇地方抵制。
    根据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有关物流企业税收试点的相关通知,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或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仓储合作方)的运费(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上述不征营业税的部分,其实是物流外包业务部分。由于一些企业外包业务占总业务比很大,因此试点大大减少了企业税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对记者说,实践表明,绝大多数企业认为试点是有效的,也是欢迎的,物流协会的座谈会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不排除有些地区不很好执行上述政策,“打了执行折扣”。
    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曾建议,将减税试点覆盖更大的领域。比如将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经评审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自动纳入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范围。此外,建议将物流业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这可从根本上解决重复纳税问题。
    但贺登才告诉记者,这些建议的执行没有多大进展。在个别省市,试点甚至名存实亡。
    “营业税是地方税种,地方担心减少税负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道清原委,“要推行上述改革,需要地方有其他增加的收入来源。”
    由于试点改革降低了地方的财政和土地收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去年提出的10项税收改革的建议,包括降低土地使用税,将仓储行业营业税率5%降至3%等,大多并未受到地方采纳。
    全国政协委员许善达表示,如果物流行业减负,降低营业税率,或者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会使地方税收收入减少。因此,物流行业的减负需要整个税收体制进行改革。
    “有的物流企业以商业用地拿地,进行变相房地产开发,利润更高,还不愿意使用更低成本的工业用地。”许善达认为,物流行业的改革远非减税那么简单。
    湖北黄石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局长程良佳告诉记者,物流行业涉及的部门太多,很多问题不是单个部门能解决的。比如物流园区规划,如果要降低物流园区的土地价格,以公益性划拨土地的办法,来代替目前的工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形式,那么无偿划拨土地后地方会减少土地收入,很多地方政府不一定愿意。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物流业土地政策,明确土地的性质,比如是否可以以公益性土地来定义专业的物流用途的土地;并规范物流车辆道路通行,尝试统一收费政策。
    不过汪鸣坦承,这些是未来很长时间需要面对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到的。各个规划何时最终执行,现在很难确定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