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销员考试外贸外语考点:审证常用语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4-04-28

  审核信用证就是审核:

  1、信用证是否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信用证条款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3、发现合同缺陷,加以弥补。

  (一)、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行申请人(Applicant),又称(Opener)

  2、受益人(Beneficiary)

  3、开证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

  4、通知行(Advising Bank, Notifying Bank)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6、付款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

  (二)信用证的审核内容

  1、信用证种类及条款与销售合同一致。

  2、信用证的两个主要当事人的名称必须准确无误。

  3、信用证的合同号码是否正确。

  4、信用证是否有效。

  5、信用证金额应与合同规定一致。既要注意小写(数字)表示的金额数目,又要注意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数目。

  6、付款是即期还是远期。信用证中规定的即期付款或远期付款应符合合同的规定。

  7、信用证有效期、交单期及到期地点是否可以接受。

  8、货物或商品的说明必须与合同一致。

  9、有关运输和条款须与合同一致。

  10、有关保险的条款应与销售合同一致。投保险别及投保金额是重点审核的内容。

  11、信用证中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