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3年 第16号
海关总署决定2003年10月举行2003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现将200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考试性质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关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资格考试实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闭卷笔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和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 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 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 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
(二) 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行为,被海关吊销报关员证未满5年的;
(三) 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欺骗行为参加考试经海关查实,被宣布成绩无效或注销其资格证书未满3年的;
(四) 已持有资格证书者冒名代替他人考试的,经海关查实,被代考人及代考人注销其资格证书未满3年的;
(五) 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的。
三、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业务基础、外贸业务基础和英语基础知识。考试指定教材为《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2003年版)、《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2003年版)和《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2003年版)。上述材料可在考生报考资格确认点选购。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产生的后果自负。为便于应试,允许考生携带《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2003年版)一书。此书为考试专用,考生不得在书上作任何文字记录,否则视为作弊,海关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
2003年10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报名办法
(一) 从2003年开始,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25日。网址: bgy.customs.gov.cn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6月16日至22日。考生可在海关公布的报考点(即考生考试地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 报考确认时应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资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 考生报考资格经海关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90元。交纳考试费后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予退还。(四)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网上公布,请考试生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七、考试辅导
各地海关可以根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和辅导教材及《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的内容举办本地区考前辅导班,考生自愿参加。 严禁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海关的名义另行编写辅导教材或举办考前辅导班。
八、 资格证书的领取由考生考试所在地海关通知。各地海关报考资格确认点和考试咨询电话由各直属海关向社会公布或在网上查询。
九、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