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关于2008年报关员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来源:微学报关员发布时间:2008-08-22

  一、凡在网上报考长春考区考生,请于9月1日至9月15日(周六、日休息)到长春海关及各隶属海关办理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手续,请考生按照本人报考点到相应海关确认。报名确认现场同时发售2008版考试教材。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如下:
  确认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5日(周六、日休息)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确认地点:
  长春考点
  长春海关: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吉林考点
  吉林海关:吉林市高新区日升路67号
  延吉考点
  珲春海关:珲春市河南西街155号
  图们海关:图门市友谊街159号
  延吉海关:延吉市天池路2021号301室
  集安考点
  集安海关:集安市东盛街195号
  长白海关:长白县白山大街30号
  二、现场确认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办理,并持以下材料:
  1.从网上下载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需彩色打印)和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上,加贴小二寸淡蓝或白底照片(和上传到报名表的照片同底)。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学历学位认证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翻译件原件。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学生(教务)处或者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
  按照本公告规定参加考试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三、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四、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
  五、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六、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不能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必须上传照片,未上传照片的无法确认,请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上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