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2010年报关员资格证书申领事项说明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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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2010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厦门考区考生,应当自2011年3月1日起6个月内,向厦门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姓名、日期,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还应当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代理人的姓名、日期。

  申请人及代理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厦门海关教育处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大楼14楼1407室

  办公时间: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办理时间,请有条件的考生尽可能于此时间段前来申请。其他时间为每周三办理。

  联系电话:

  0592 – 2355392.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写说明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写说明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写说明:

  1、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

  2、“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委托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2010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具备申请报关员资格的申请人,被委托人为代替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代理人。

  2、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请如实填写,委托时限应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如委托人委托他人代领2010年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将委托权限中的所有项目打“√”,并在“其它”栏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或类似的语句。

  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