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3号)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29
根据2006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决定于2006年10月在全国41个城市举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八、考试时间
  2006年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明示为准)。

  九、考试地点
  考试将在以下41 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保定、烟台、苏州、温州、泉州、佛山。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十、有关成绩的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十一、考试咨询电话
  021-68545767
  010-65181122来源:考试大 - 证券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