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决定于2006年10月在全国41个城市举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八、考试时间
2006年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明示为准)。
九、考试地点
考试将在以下41 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保定、烟台、苏州、温州、泉州、佛山。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十、有关成绩的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十一、考试咨询电话
021-68545767
010-65181122
来源:考试大 - 证券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