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
关于2008年招募教师志愿者的说明
为拓展青年就业、创业渠道,积极鼓励他们从事教育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热爱教育、扎根教育、有责任感、勇于奉献的优秀青年,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区属学校公开招募教师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有志于从事教师志愿者工作,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条件。
二、参加2008年红花岗区招聘教师考试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没有被录聘的,均可申请自愿参加教师志愿者的招募。
三、根据学校招募职位数,按参加2008年红花岗区招聘教师考试的笔试成绩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及审查,合格者予以招募。
四、按照参加2008年红花岗区招聘教师考试的笔试成绩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己选择学校。
五、教师志愿者实行服务期限制,期限为3年,并签定协议。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
六、教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600元,年终再加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作为教师志愿者交通费、书报费、洗理费以及医疗保险等费用。
七、教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内,由学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红花岗区教师招聘考试,并享受省、市人事部门招聘教师的有关优惠政策。
八、教师志愿者被招聘为红花岗区教师后,工龄可从其参加教师志愿者之日起连续计算。
九、学校将教师志愿者视为在职教师管理,并在区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关系。
十、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黔人通[2001]132号)文件,对教师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为合格以上才能继续服务,不合格者终止服务,解除协议。
十一、教师志愿者享受寒、暑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十二、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招募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
5、截止到2008年8月10日,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招募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十三、审查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从招募人员中按参加2008年红花岗区招聘教师考试的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审查,合格者予以招募。
联系电话:0852-8228189
监督电话:0852-8432219 0852-8226869 0852-8424848
联 系 人:危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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