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四川省正式启动非师范教育专业类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试工作。非师范教育专业类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在每年4月(或10月)自考时,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省自考委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自学考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适用于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含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目前,我市非师范教育专业类人员参加上述课程考试者呈逐年增加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