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市教育局严禁教师私办复读班

来源:微学计算机考试频道发布时间:2008-08-22
“各省示范高中原则上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考复读班(校),也不得招收插班复读生,严禁教师个人私自举办复读班(校)。”8月15日,市教育局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对本市高考复读班(校)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以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维护普通高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推进。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的各省示范高中原则上将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考复读班(校),也不得招收插班复读生。如确实需要举办高考复读班(校)的,必须报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必须遵守“五个不得”,即:不得在校园内利用校舍、图书、仪器设备等资源举办;不得超大规模,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所需的师资配备;不得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招生;不得超过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而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在教育资源富余的前提下举办高考复读班,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下有序进行,按照规定要求控制办班规模、规范招生行为。    
    另外,记者获悉,对于公办学校的教师,省示范高中毕业年级教师不得担任复读班(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教师个人私自举办复读班(校),或未经批准到复读班(校)授课或辅导的将会受到严惩。    
    同时,为了满足高考生的复读要求,市教育部门将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和民办教育资源,满足高考生的复读要求,并要切实加强对本市高考复读班(校)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