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逐步提升民办学校教师待遇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1-05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2008新学年度民办学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近期有望出台相关政策,其中包括改革民办学校教师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还有鼓励学校通过购买事业年金等办法,吸引、留住骨干教师,目前相关措施正在调研和讨论中。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市的民办学校发展总体健康。但教育部门有关人士也分析,民办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民办学校教师多数不属于一个地区在岗在编的公办教师,虽然部分办得较好的学校教师收入不错,有的甚至超过公办学校教师,但从总体上看,民办学校教师的收入水平和地位偏低,而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则成为困扰民办学校教师去留的重要因素。

  据某民办学校负责人称,不少民办学校只为教师购买最低层次的社保,有些学校仅为一部分老师购买。这种以企业参保的方式,使教师在退休养老金、医疗方面保障偏低,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市教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有望解决以上两方面的问题,将考虑对民办学校教师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此外,鼓励民办学校参考企业做法,通过为骨干教师购买事业年金等办法,让他们在退休后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以解决后顾之忧,这对稳定教师队伍、防止骨干教师流失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