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的通知
各单设中学,乡镇中心校,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10年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凡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的,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补修。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止。
报名地点:武隆县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人: 李一萍,张强
联系电话:77728348 13594540956 15123617123
三、补修内容及时间
补修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补修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即将申
请认定教师资格而又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修学成绩合
格证明的教师及时报名并参加培训补修。
(二)培训补修费按72元/科计算,在补修报名时缴纳。
(三)补修分面授和自学两个阶段,其中面授阶段为36个学时(4天)。面授期间实行严格的上课考勤制度,缺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视为补修不合格。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