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市人事局昨天发布,通过考试并取得证书者可到民政局等单位进行登记。
根据要求,北京地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人事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证书颁发工作,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市民政局负责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合格后,由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民政局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