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规定,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不得公布。
本报曾于2006年、2007年连续报道了《两级GDP差距额达8048亿》、《1.24万亿! 两级GDP差额再次扩大》,指出两级GDP存在巨大差异。如今,统计数据的重要性正式得到立法层面的重视。有专家表示,该条款旨在避免同级政府统计数据的“输出多门”,对当前力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
避免数据“输出多门”
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不得公布。
去年12月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统计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中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与国家统计局取得的统计资料有重复、交叉的,应当与国家统计局协商一致后公布。
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教授李连友对此表示,该条款的设立旨在避免数据“输出多门”的现象。事实上,由于各自立场不同、角度不同,各个部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屡有发生,该条款的出台,旨在增加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事实上,目前我国统计数据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来源太多。以GDP统计为例,多年来始终存在地方GDP与国家数据不相符的问题,此外,各个部门数据打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李连友指出,数据不相符的根源就在于每个部门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数据。
中国数据令国内外关注
“在部门数据产生冲突的情况下,统计局的数据是最为可信的,因为跟其他职能部门不同,统计局的数据高低并不为本部门增加或减少利益,对于统计局来说,数据真实就是部门最大的利益。”李连友表示。
在金融危机影响登陆中国,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情况下,中国经济数据获得国内以及国外前所未有的关注,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更是关注焦点之中的焦点,日前也出现过多次专家和业内人士对统计数据质疑的情况,包括对经济增长与发电量背道而驰的质疑,以及不久前对5月份工业增加值数据偏高的质疑。统计数据真实性,也成为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多次调研强调的重中之重。
“在统计数据真实性备受关注的今天,统计法修订草案中加入政府部门统计数据不一致不得公布的条款,更能体现国家对统计数据真实的重视。”李连友表示。
统计法修订草案还增加规定加强对政府统计机构自身的监督。
不再处罚妨碍统计的个人
22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对于拒绝或妨碍统计调查的个人,将重“教育”轻“罚款”,不再对其进行处罚。
去年12月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统计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规定,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拒绝或妨碍统计调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在以个人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查中,应主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取得群众的理解与配合。对个人处罚款既难以操作,还可能因滥罚款引发群众对普查工作的抵触情绪。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研究,建议删去修订草案上述对个人处以罚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