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0月27日宣布,将从今年起将私营单位纳入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此前公布的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统计范围只限于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外资企业等经济体。
这一变化意味着,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将因此而被拉低。因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职工月人均工资,只相当于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8.38%.
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统计局公布新的被拉低了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与这一数据挂钩的整个社会保障系统都将受到冲击。这当中包括全国居民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以及相关的抚恤金、国家赔偿金等等。这些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均以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参照标准。
让人可以放心的是,国家不会允许民生福利因统计改革而缩水。据本报记者了解,国家统计局已经向决策层建议,在公布新的平均工资数据后,原则上应保证社会福利标准不因此而降低,以免造成对民生保障的冲击。
“我们的原则是尽可能不因数据统计范围的变化,给其他具体政策实施带来太大的冲击,相关基数的调整,肯定不会出现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这么巨大的幅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位知情人士10月29日向本报记者表示。
新平均工资预计下降
可以肯定的是,在私企纳入工资统计范围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必定会低于纳入之前。
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司司长冯乃林10月27日介绍,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职工月人均工资,只相当于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8.38%.这一年,城镇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是17071元,平均到各月的人均工资是1422元。
而2008年度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总额是29229元,平均到各月的人均工资是2435.75元。
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按此计算,纳入私营单位后,新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4927元,比原先下降15%.
“按照工资统计的范畴,不同的统计方法,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中国劳动科学院研究院研究员狄煌向本报记者表示,将私企工资纳入统计仅仅是职工工资统计改革的第一步,以后个体工商户、雇员,以及乡镇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工也应逐步纳入社会平均工资统计。
按照狄煌此前的测算,如果将私营企业职工工资纳入统计,则2007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将下降15%.如果将全部城乡劳动者纳入社会平均工资统计,那么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下降得更大,虽然数据会更为真实。
拉低居民社保标准
由于平均工资是制订社会保障政策、计算社会保险征收比例和法律赔偿的依据。那么,新的职工平均工资数字,是否会带来社会保障标准的降低?
在我国,劳动平均工资数的变化,会涉及到居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基准的变化。目前,这五大保险缴纳基数,是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年缴纳。单位缴纳基数0.4%-20%不等,个人缴纳基数为0-8%不等。
养老金、优抚金的发放,以及国家赔偿法的标准,同样与平均工资水平挂钩。《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规定,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因战、因公不同等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50%不等。
在此条件下,如果不作其它相应的改革,平均工资水平降低,的确可能影响上述的各项福利保障标准。
比如在北京的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是按照原来北京月平均工资3000元的3倍,即9000元缴纳的。这样每月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金额就是9000元乘以8%-12%.如果北京的平均工资水平下降,那么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就会减少。如果下降15%,那么一年下来,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就会少1300元。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优待抚恤处处长董天夫告诉记者,下一步国家统计局新的平均工资数下降或者升高,民政部都会按照新的数字来执行抚恤标准。
不降居民福利为原则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新增的私企工资数据会否影响全国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统计的变化,尽管会拉低后者的平均水平,今后即使要调整一些相关的政策,有关部门也尽可能从稳定和连续性方向上考虑,不会给现行政策带来太大的波动。
原则是尽可能不因数据统计范围的变化,给其他具体政策实施带来太大的冲击,“相关基数的调整,肯定不会出现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这么巨大的幅度”。
这位人士坦言,短期来看各相关部门主要还是做好工资数据的搜集和统计,现期仍然会对于体制内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私企平均工资两大类分别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丽宾告诉记者,未来实施实行不降低居民福利的办法,其实政策调整,技术难度并不大。
比如,如果过去赔偿金是按照年平均工资的20倍计算,是20万,在平均工资下降一半后,可以将赔偿金按照年平均工资的40倍计算,这样最后赔偿的数字还是20万。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降低居民平均工资后,居民的社保缴纳数可以减少,但是国家可以多拿钱来弥补这部分损失。”张丽宾说。
记者了解到,11月27日-31日,全国人大正在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法》修改问题。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告诉记者,该法律涉及到赔偿按照职工工资标准的修改问题,的确存在,不过该法本次还处于讨论阶段,暂时还没有深入到太细致的环节。
不过,上述改革已经涉及到国家统计局的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据本报从国家发改委知情人士处获悉,一段时期以来,“调高”、“扩中”、“提低”被作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推进的大方向,其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是重点之一。此次工资统计范围的扩大,也与其相关。
虽然此次私企纳入平均工资信息统计和披露范围,并非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直接收入增长计划,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坦言,长期以来私企职工收入增长水平低,增长较慢,在收入分配领域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对于这个群体收入水平的全盘梳理,特别是对比其他收入人群的收入分配水平,可以较好地把握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找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所在。
除将私企纳入工资统计,扩大统计范围外,有关部门也在寻找更多全面、准确反映工资结构和数量的途径。
据记者获悉,由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参与的薪酬信息发布制度正在酝酿。该项制度拟将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情况的基本统计,人社部对工资数据的专业统计,以及众多行业协会的专门薪酬统计,结合在一起,三管齐下,从而掌握更加全面真实的工资收入数据,从而为国家相关决策,提供更加真实客观的数据基础。
“通过该项制度定期及畅通的信息发布,另一个目的也是为了向人力资源市场传递更加准确的薪酬信息,为劳动者的求职,雇主的薪酬制定,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让工资的构成充分市场化。”苏海南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