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官员:平均工资并非拿到手的钱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2-25

  私企未纳入统计成工资“被增长”重要原因

  在众多统计指标中,职工平均工资备受广大百姓关注,这一指标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代表个人收入。但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昨日做客新华网时表示,平均工资并不是衡量老百姓收入的依据,它实际上并不代表每个人拿到手的钱。

  冯乃林解释道,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反映的是雇佣方等企业所支付的劳动力成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其中包括用人单位代扣的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资讯 论坛 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对于引人关注的工资“被增长”问题,冯乃林表示,统计发布的是平均数,工资“被增长”比较形象地反映了工资统计制度的一个缺陷,其中最大的弱点就是把差异化给删掉了。“可能高收入的人员只要有一两个,就会把低收入的人带起来,他们工资的增长也会造成平均数的增长。”

  冯乃林同时透露,造成工资统计数据和个人感觉差异较大的另一个原因,是在160万个工资统计单位的汇总数据中,并未包括私营企业。

  他表示,之前统计数据所反映的工资变化情况不包括私营企业,而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对较低。将这一数量较大的从业人员的工资纳入统计后,无疑会使整体的平均工资水平下降不少。据冯乃林介绍,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而其平均工资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约为170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