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辅导资料(3)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0-27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单证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单证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七节 运输单据

  重点是:海运提单、空运单据、海运单、多式联运单据

  海运提单

  (一)提单作用:

  1、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

  2、承运或装船的证明,也据此交货/ 货物收据。

  3、物权凭证。

  4、对承运要求予以有条件满足的书面确认。

  5、结汇的重要文件。

  6、运费结算的依据。

  (二)提单的缮制:

  1、船名:必须加注具体的船名,在海运提单项下,不允许出现收货待运情况。

  2、Duplicate——Second original Triplicate——Third original

  3、总箱数/货物总件数——注意以SAY开头,以ONLY结尾。

  海运提单的使用

  记名背书:写上被背书人的名字;

  空白背书:仅写上背书人的名字;

  指示背书:写成 ORDER OF ** 的样式;

  倒签提单: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实际装运日起;

  过期提单:过了交单期的提单,对此银行可以不买单,但是免除不了进口人的付款责任;

  预借提单:装船前就已经由船公司开具的提单;

  电放:船方不签发提单,即使发了也要予以收回,而改以电传等方式通知目的港直接放货收货人。

  无船承运人提单: NVOCC B/L NVOCC(No vessel operating carrier)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货代)收货后向承运人签单订舱,然后它再以自己名义签发“NVOCC B/L”给真正的托运人。此时出现了“Master B/L”与“House B/L”。

  多式联运单据:(P133—137)

  (一)特征: 1、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

  2、一张运输合同、一个承运人负责;

  3、经常使用集装箱、托盘等承租运输方式;

  4、经常提供“门到门”服务。

  (二)多式联运单据性质、分类

  1、性质:⑴承运方货物接管收据;提(交)货凭证;运输合同证明;

  ⑵条件下的物权凭证,因此一定条件下可以背书转让。( 必须是多式海运联运单据)

  2、分类:

  转让性:可转让提单:至少有一程是海运并作成指示抬头或空白抬头,方可作为无权凭证背书转让

  不可转让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背书转让。

  收货人 记名多式提单:不可转让。

  指示提单:多是银行或发货人指示,可转让。“To Order (of…)”

  不记名提单:空白提单,可不用背书即可转让。“To holder”

  3、多式联运海运提与普通海运提单相比: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必须加注“ON BOARD”字样、存在“收货地”和“交货地”项目。

  (三)多式联运单据的缮制:

  1、单据名称无所谓,只要符合多式联运方式特征。

  2、多式联运中,允许有“Intended Vessel和Intended Port”(预期船舶和港口)出现,只要其中不出现海运方式,那么也无须加注“ON BOARD”字样

  空运单

  一、航空运输的方式:

  (一)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集中托运商(consolidator)将多个托运人的货物集中一起作为一票货物交由航空承运人运输,然后由分拨代理商(Break Bull Agent)清关分送的方式。

  其利润点:一是随着计费重量等级增加而递减的运价政策;一是将不同密度的货物合理配载,在有限体积内达到规定的最大载重量,以降低单位货物的运价。

  (二)包舱包板运输:租定一个乃至全部舱位,或者租定一个集装板的运输方式。

  (三)航空快件:Air Courier 它收运文件和小包裹,专人负责,交付凭证功能特殊、整个过程处于电脑的监控之中,服务质量好。

  二、空运程序:(略)

  出口公司向集中托运商出具《托运委托书》等。集中托运商负责报关、商检、纳税、制作分运单、填制清单和装箱单、办理托运等事宜。同时,集运商要填制《托运单》(用来向航空公司申请运输)《货运单》(代替航空公司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