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1年物流师考试,基础知识的辅导对考生的复习起到非常有效的帮助,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一、鉴定要点
1.专业知识鉴定要点
(1)班轮航线分类:
1)按运输对象分为通杂货航线与集装箱航线。
2)按运行组织分为多港挂靠直达航线和干、支线结合分程运输航线。
3)按所跨区域分为沿海航线、近洋航线和远洋航线。
4)按航行路线分为来回式航线和环状航线。
(2)船期表制定方法(重点)。
(3)国际集装箱货运流程管理 (重点)。
(4)国际集装箱货运出口程序 (重点)。
(5)国际集装箱货运进口程序 (重点)。
(6)班轮运价与核算。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和各种附加费率构成。基本运费是班轮定期挂靠基本港口间,对任何一种货物都要计收的运费。附加费包括燃油、货币贬值、港口拥挤、转船、超重、绕航等多项附加而成的费用。当基本运费很低而运输成本增加时,可以通过增加附加费提高运价。
(7)航次的收入与成本:
1)航次收入=运费率×载货吨数
2)航次成本=船舶固定成本+船舶运营成本+航次变动成本
3)航次盈亏=航次收入-航次成本
(8)海牙规则。1931年生效,是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提单的国际公约,主要包括:
1)承运人最低限度责任与义务。
2)承运人免责条款。
3)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赔偿限额。
4)托运人提供货物真实情况的责任。
5)索赔通知与诉讼时效。
本规则的核心是规定了承运人最低限度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承运人的诉讼地位。
(9)维斯比规则。1977年生效,是针对“海牙规则”偏袒承运人并根据集装箱运输技术的发展,对“海牙规则”进行修订的国际公约。主要修改内容有:
1)提高了承运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2)提单的最终证据效力。
3)对侵权的请求与适用范围。
4)集装箱或托盘货物赔偿限额的数量单位。
本规则的特点是增加了承运人的责任,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限制和赔偿限额。
(10)汉堡规则。1992年生效,是国际海商法的历史变革。该规则对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做了明确合理的规定,使船货双方对货运承担的风险趋于平衡;废除了“海牙规则”中片面袒护承运人的利益以及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加重了承运人对货物承担的责任。提高了赔偿限额,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和索赔时效。
(11)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是将“汉堡规则”的原则运用于国际多式联运的公约。
内容包括:
1)公约的适用范围与管理不影响本国的法律实施。
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及责任限制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3)发货人必须准确无误地提供货物情况。
4)收货人的义务与责任。
5)对多式联运单据的规定。
6)关于索赔与诉讼。
2.操作技能鉴定要点
(1)计算班轮运价。班轮运价计算公式:
F=(R+S1+S2+…+Sn)Q
式中F——运费总额;
R——基本费率;
S1+S2+…+Sn——各项附加费率;
Q——货运量。
班轮运价的计算步骤是:
1)审核托运货物的名称、重量、尺码、装货港、中转港及卸货港。
2)根据货物名称,从有关运价表中查出该货物的计费标准及运价等级。
3)根据所属航线的等级费率表,找出该等级货物的基本费率。
4)查出附加费率。
5)将各项数据代入公式。
(2)计算航次收入与盈亏。
航次总收入=预计运费率×货运量+滞期费+亏舱费
航次净收入=航次总收入-佣金
航次毛收益=每航次净收入-航次变动成本
每天毛收益=航次毛收益/航次时间
每天净收益=每天毛收益-每天运营成本
每天净利润=每天净收益-每天折旧
考虑到船舶的价值高,每天的净利润才是每天的投资回报。
二、重点复习提示
1.船期表制定方法
船期表内容有;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及终点港的港名,到离各港的时间。班轮公司在开航前一个月对外公布船期表。制定方法为:
(1)确定发船间隔,可采用周两班、两周班、月班船等形式。
(2)计算各港口的到离时间。
2.国际集装箱货运流程管理
(1)制定并定期公布船期表。
(2)揽货订舱。
(3)船舶配载及航次货运安排。
(4)集装箱调运。
(5)出口单证的制作与提单签发。
(6)收费与结算。
3.国际集装箱货运出口程序
(1)货运订舱与业务接受。
(2)空箱发放与重箱进场。
(3)货物装箱与铅封。
(4)货物场站保管与装船。
(5)货运交付与单证流转。
4.国际集装箱货运进口
口程序
(1)审核进口货物文件,及时申报船舶货运进口。
(2)协调卸货安排。
(3)及时通知货主提货。
(4)在目的港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进口业务中最重要的是谨慎放货,即凭正本提单签发提货单放货。
育路教育网预祝参加2011年物流师考试的考生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