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考试辅导: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1.出口分合同的履行程序
①备货。报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多交贫物,则买方对于多交的部分可以拒收,也可以接收一部分或全部。如果卖方少交货物,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交,并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卖方少交货物的后果构成了根本违反合同,则买方可宣告合同无效并有权索赔。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2点)
《公约》规定: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20方式装箱或包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
②落实信用证
③托运,保险和报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之前向运输工具所在地或出境地海关申报。出口通关手续: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征税,结关放行。
报关提交单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许可证。装货单或运单。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贸易合同,产地证,其他有关证明
④制单结汇汇票制作。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原产地证明
2.进口合同的履行
①开立信用证②租船。订舱和保险③串单和付款④收货和报关⑤验收货物⑥办理拨交手续⑦进口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