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物流师:联邦软件“赢在连锁”案例3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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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厂商直供

  统一进货可以给连锁店带来规模优势,使其供货价格比别人更具竞争力。但是如果所有商品全部由总部统一供货,就会存在发给各个专卖店货物速度慢的问题。连邦就此探索出一条由厂商直接供货而结算由总部统一负责的途径。事实证明,连邦采用的这种方法是行之有效的。

  由于软件市场增长速度放慢,市场竞争显得更加激烈,其中一个问题就是物流的速度和成本。各地连邦软件专卖店当地的竞争者是直接由厂商发货,包装费甚至运费是由厂商负责,不仅到货快,而且总成本低。而连邦总部尽管最早从厂商处拿到货,但要办理入库、打印标签、粘贴标签、分货、然后发货,货到专卖店时已经比当地竞争对手晚了一步,而且总部承担包装、分货成本,运费等还由专卖店自己承担,增加了总成本。对于在外地的厂商,连邦总部收到货的时间几乎和各地连邦软件专卖店当地竞争者拿到货的时间差不多,如果再由连邦总部发货给各专卖店,时间最长可能会耽误一周左右。现在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有些厂商为了达到占领更多市场份额的目的,往往新产品还未上市,广告早已提前一个月打出。用户看到广告以后经常到各个零售店里询问。对于一些畅销产品,有时前后也就相差一两个小时,连邦就是因为没有货,用户只好到竞争对手那里去了,店里也就少卖了几十套。如果到货速度比竞争对手晚一周左右,情况将不堪设想。

  为了保持连邦专卖店的名副其实的“大而全”的产品形象,连邦总部和厂商签署协议,由厂商直接供货,总部统一和厂商结算。单据的传递是其关键。连邦和厂商约定,厂商制作一份发货单,传真一份给专卖店,一份给连邦总部。专卖店收到由厂商直接发来的货并检验无误后,在发货单上盖章签字后传真给连邦总部,总部根据专卖店的确认单制作专卖店的物流单,并办理产品入库手续,按规定和厂商结算。这样一来,不仅提高连邦总部的工作效率,使产品到各专卖店的速度加快,而且还降低成本,运输费、包装费由厂商承担,减少资金占用。

  B to B只是加速器

  当门户网站公司为了“点击率”、“知名度”而进行的宣传已经让人耳熟能详,甚至开始生厌的时候,提出“电子商务”口号,强调“资金流”似乎是网站公司和电子商务企业目前的发展方向。但是令人心惊肉跳的是,某些玩电子商务的公司(以B to C为主)又开始了赔本赚吆喝的经营:100元钱批来的商品,80元钱就敢卖给那些用鼠标购买的人,还美其名曰 “培育”市场。20元的亏损怎么办?据说可以直接打到巨额宣传费中,业内人士说这些提供巨额宣传费的人其实还是憋着上股市圈钱。

  我听完股市的故事后就觉得20元钱亏损根本就不算一回事儿——20元的亏损没准儿可以换来股市若干倍的增长或者不上市就引来一大堆“哭着喊着”送钱的人。今年的热点B to B模式会不会也按照“赔本赚吆喝”的模式进行呢?多数人认为可能性极小,一是因为投资人越来越精了,大部分网站公司无法得到投资人的青睐,自己“扔钱”又太心痛;二是“概念”高烧已退,公司看到“送货”、“结款”、“售后服务”之类的活儿在目前根本无法“虚拟”。这些问题逼着人考虑怎么开展B to B业务才是正路。其实B to B只是把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并且能够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说,B to B是以传统的商务模式为基础,以因特网为平台,进行充分的整合而产生出的新的商业模式。

  连邦今年开辟的网站“网上连邦”(B to B)就是遵循“以传统商业模式为基础”而开展的,他们使用6年来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建起的近300家加盟店进行B to B业务,连邦总裁李儒雄甚至已经为加盟店算好了为消费者送货的成本。从这里可以看到,无论是对加盟者还是对消费者,“网上连邦”的“地基”是坚实的,他们的盈利实实在在是从“商务活动”得来的,对于连邦来讲,B to B只是个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