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装货单(Container Shipping Order) 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货物装船的单据。它也是场站收据副本之一,在集装箱运输中代替装货单。内容包括货名、件数、包装式样、标志、重量、尺码、装货港、卸货港、交货地点等。
运费通知(Notice of Freight) 船务代理向货物托运人收取出口货物运费的单据。托运人付清运费后,才可取得注明运费预付的已装船提单。
配舱回单(Booking Receipt) 船公司或代理人接受托运并配妥船只舱位后退回给托运单位的单据。它也是场站收据之一,内容与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完全相同。托运单位收到配舱回单后,可据此编制有关单证。
港站收据(Dock Receipt) 又称码头收据、场站收据。见“码头收据”。
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简称CLP;或Unit Packing List.简称UPL) 记载集装箱内装载货物的具体货运资料、支付方式及箱内积载(自里至外)顺序的单证。装箱单的用途很广,在装箱地可用于向海关办理申请出口,在集装箱堆场则据以编制集装箱配置计划,在卸箱港则据以办理申报关税手续,并据以安排拆箱作业。此单在整箱货情况下由货主缮制,在拼箱货情况下由货运站编制。单上所记载的货运资料必须与订舱单及港站收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一致。对于特种货物,应加注特殊要求,如对冷藏货物要注明对箱内温度的要求等。有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对动植物检验特别严格,在装箱单下面还附有卫生部门检疫申请联。目前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印制的集装箱装箱单一份共十联,分送给发货人(或货运站)、外轮代理公司、海关、船长及各卸货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