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流通提单、当地提单和水陆联运提单

来源:微学跟单员考试发布时间:2008-06-10

 可转让提单[Transferable B/L]  又称指示提单、可流通提单。见“指示提单”、“可流通提单”。
  托运人指示提单[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Co]  指示提单的一种。见“指示提单”。
  收货人指示提单[To the:Order of the  Consignee&Co.]  指示提单的一种。见“指示提单”。
  银行指示提单[To the Order 0f the Bank]  指示提单的一种。见“指示提单”。
  可流通提单[Negotiable B/L]  又称可转让提单。一般指示提单经过背书后,即成为可流通提单。这种提单在货物由起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过程中即可进行转让。对于贸易商来说,只要提单到手,就可选择买主出售,以加速资金周转。
  非流通提单抄本[Non-一negotiable Copy of Bill of Lading]  仅供船公司、装卸港代理人和收发货人参考而不具有流通性的提单抄本。这种抄本的份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第三方提单[Third Party Bill of Lading]  收货人由于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在提单上列名的托运人不用发货人的名称,而用第三者名称的提单。如用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为托运人,这种提单称为第三方提单。
  水陆联运提单[Overland Bill of Lading]  包括水运和陆运段联合运输所签发的提单。如在冬季(11月至次年3月冰冻期)运至加拿大东岸港口(哈利法克斯和圣约翰港除外)的货物,常运至西岸温哥华港,再由陆运转至东岸港口,就签发水陆联运提单。
  当地提单[Local B/L]  有如下三种解释:(1)国内提单,用于国内沿海各港口之间的提单,如自上海运往蛇口、湛江等地的提单。(2)局部提单,以联运方式运输的货物,由第一承运人签发全程提单或多式联运提单,其他运送人则对各自承运的局部航程分别签发以第一承运人为发货人及收货人的提单。(3)转运港至目的港提单,原为直达船,但该船因故临时取消前往目的港,货物须在中途换船,由另一船公司接运,该接运船公司就签发提单。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时.须持原提单向原承运船公司的代理换取由其背书的当地提单,再向接运船公司或其代理行办理提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