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单和形式发票、订单

来源:微学单证跟/单员考试发布时间:2008-06-17

 定单[Order]也称“订单”、“订货单”。买方向卖方提出订购货物的购货单。除了列明所需购买商品的品名外,它还必须列明买方愿意接受的交易条件。它实质上是一项询盘。卖方按买方的定单发盘,在买方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定单的英文名称使用“Order”和“Indent”两个词。前者系买方提出的购货单,货物系自己购买,后者系买方按卖方发出的样本或商品目录所列的价格条件而发出的定单。并且又常指货物系代他人订购。
  订单[Order Form]  见“定单”。
  订货单(Order Sheet]  见“定单”。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亦称预开发票。发盘人(一般是出口商)对外发盘的一种固定书面格式。这种书面格式上固定冠之以“形式发票”名称。形式发票的内容类似正式发票。包括:抬头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货号、包装;数量;单价;总值;交货期;支付方式;有效期等。形式发票主要是为提供给进口商向本国政府申请进口许可证或外汇用。在实际业务中较多应用于对实行外汇管制、进口管理比较严格的国家的客户发盘用,是应进口商的要求提供的。形式发票的特点是:(1胙为发盘的内容和条件既完整又明确。(2)有效期较长,但总是冠之“以报盘人最后确认为准”的保留条款。(见式样2—20、2—21)
  预开发票[Proforma Invoice)  见“形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