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对运输单据(提单)的要求

来源:微学单证跟/单考试发布时间:2008-06-30

1. 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2. 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3. 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4.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 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6.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 
7.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8. 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9. 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0. 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11. 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12. 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