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来源:微学单证/跟单发布时间:2008-07-24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