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任意记载事项和汇票的利息条款

来源:微学报关员发布时间:2008-09-01

  出票后固定××天(月)付款[Payable at×××Days fMonthsl after Date 0f Bill]  汇票上载明的计算到期日的方式之一。汇票上如规定付款的日期为“出票后××天(月)付款”则以出票日期为准。见“汇票到期日的计算”。
  汇票的任意记载事项[Optional Stipulations on Bill of Exchange]  汇票上除必要项目外,由出票人在汇票上加注的其他项目,如利息条款、汇率条款、代价条款、出票条款、交单条件、禁止转让、免作拒绝证书、汇票编号等。出票人加列任意记载事项的目的在于对签发汇票的原因、根据、作用的说明。任意记载事项不能违反无条件支付命令的原则,否则就不成为汇票。出票人或背书人在汇票上加列限制或否定其对持票人责任的条款,以及就其本人而言,同意持票人免除部分或全部职责的条款,也称任意记载事项。
  汇票的利息条款[Interest Clause on Bill of Exchange]  汇票在支付金额以外,允许带有支付利息的条款。利息条款需有明确的利率,如5%、10%或可规定按某日(一般为付款日)的现行市场利率并须注明计息起讫的日期。按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如利息条款中未规定利率等于未列利息条款。起讫日期,如无规定,按出票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