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是贸易从成交到收汇的最终环节。在对外贸易中,进出口双方贸易的往来、货物的交接、货款的收付等,最终都是通过以单证为转移的国际结算而实现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外贸易中的货物买卖就是单证的买卖。
本篇内容以国际结算中使用的三种基本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和三种基本票据(汇票、本票、支票)为主线,收编了与结算单证密切相关的词目,分为结算方式与支付凭证、结算单据两部分,共收编词目840条,式样116幅。
结算方式与支付凭证部分,分列为汇款、托收、信用证、其他信用凭证、其他支付方式和综合支付方式等六类。其中以信用证的词目最为丰富,按顺序分为信用证的流转程序、信用证的关系人和信用证的一般内容等。信用证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支付方式。信用证与汇款、托收不同,它提供的是银行信用,即银行根据进口方的申请并通过信用证上的保证条款向出口方履行付款的保证;而汇款和托收提供的都是商业信用。因此,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比采用汇款、托收等方式更有保障。但是,由于信用证的开证费及其他各种银行费用十分昂贵,故汇款与托收仍不失是贸易中的常用支付方式。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劳务、技术交流的扩大,国际贸易结算除使用上述三种基本结算方式和支付凭证外,还采用其他的一些结算方式与支付凭证。银行保证书是较常用的一种。本部分将银行保证书与一度流行于20世纪初期的委托购买证和早在为了使读者对各种结算方式的综合运用有所了解,本部分还将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凭单付汇、货款保收、托收保付和技术贸易、国际劳务合作、协定贸易等项下的结算方式,以及信用证与托收或汇款的综合运用、汇款与保函的综合运用、托收与保函或预付押金的综合运用等,都一一列出。
结算单据部分,分列为资金单据、商业单据和公务及其他单据等三类。资金单据一般指票据,是一种支付工具,用来代替现金,起流通和支付手段的作用。结算中使用的基本票据有汇票、本票和支票等三种,其中以汇票使用最为普遍。商业单据指各种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包装单据等,本部分不另加介绍,而只将其中重要的词目列为“参见条”。公务单据则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签发的各种证书,如出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商品检验证、产地证等组成。
资金单据、商业单据和公务单据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对外贸易结算单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