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之其他结算方式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1-21

  一、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任何结算方式都有一定的风险;
  买卖双方互不信任。
  ㈠银行保证书的含义P74----任何结算方式下可采用。
  Banker letter of guarantee, L/G
  “银行保函”:是银行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由银行作为担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证委托人如未对受益人履行某项义务时,由担保银行承担保证书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无形式条款方面的限制;当事人的责权利以条文为准。
  ㈡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
  1.基本栏目
  2.责任条款:是主要内容
  3.保证金额:银行所承担责任的最高金额。
  4.有效期:最迟的索赔期限,或到期日。
  5.索偿方式:即索偿条件(见索即偿或附条件)
  ㈢银行保证书的种类
  按其担保的职责和标的来分:
  1.投标保证书:保证投标人不撤标、不拒签、不拒付保证金
  2.履约保证书
  3.退款保证书(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未履约时退还定金的保函)
  4.还款保证书/借款保函:贷款人←借款人
  5.特殊贸易保证书
  ㈣L/G与L/C的区别:
  1.付款责任:后者的开证行一定是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付款依据:前者依据的是保证书规定的合同条款;而后者依据的是信用证规定的单据。
  3.使用范围:前者范围大,后者仅用于正常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银行保函可与三种结算方式结合使用。
  ㈤银行保证书的当事人:三个
  1.委托人(Principal)
  2.保证人(Guarantor)
  3.受益人(Beneficiary)
  (六)备用L/C的含义
  二、国际保付代理(Factoring)——非L/C结算下180天之内的短期融资
  产生背景:非L/C方式的日益增多
  L/C:进口人风险大(出口商信用风险);开证费、押金
  非L/C方式:赊帐交易(买方赊帐)、承兑交单(D/A),但出口商风险↑
  采取一定手段保护出口商切身利益——国际保付代理服务
  (一)保付代理的定义
  1.牛津字典的定义
  2.美《商业律师》定义
  3.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定义
  核心:应收帐款的转让(销售商→保理商)。
  (二)当事人:四个
  1.出口人/供应商(Supplier)
  2.进口人/债务人(Debtor)
  3.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
  4.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
  (三)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和《国际保理业务总则》
  1968年成立,中国银行1993.2加入,迄今11家银行加入。
  其他内容略。
  三、包买票据(福费廷Forfaiting)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180天以上
  (一)含义
  包买商无追索权地购买出口人持有的已经由债务人所在地银行(开证行或付款行)承兑或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
  (二)Forfaiting业务中包买商承担的风险
  1.汇价风险
  2.利率风险
  3.信用风险和资金转移风险
  (三)Forfaiting的流程P83-84
  四个当事人
  1.出口人联系包买商安排信贷;
  签进口合同或之前
  2.签订买卖合同,采用中长期L/C支付方式,承兑汇票;
  3.出口人与包买商签订包买协议;
  4.开证、通知L/C;
  5.出口人制单,交单,票单寄开证行,远期汇票(或本票)经开证行承兑(或担保)后返出口方。
  6.出口地银行(通知行)通知包买商票已承兑(或担保)
  7.包买商无追索权地买入出口人签发的汇票或开证行的本票,同时出口商放弃所有已出售债权。
  8.开证行→→→包买商
  (六)福费延业务的利弊分析
  1.对出口人
  利:
  ①融资,无追索;
  ②手续简便
  ③保密性强
  弊:
  ①须保证汇票被承兑或担保;
  ②难以找到包买商
  ③费用高于纯L/C业务。
  2.对进口人
  利:手续简便:获得出口人的中长期贸易融资。
  弊:
  ①还是须支付开证费等;
  ②只能因单证不符拒付,而不能因货物本身的瑕疵;
  ③出口人将福费廷业务费用转嫁(产品成本)。
  3.对包买商
  利:
  ①手续简便
  ②可自行选择任何可自由兑换货币买入票据;
  ③可通过转让票据获得资金融通;
  ④收益高
  不利:
  ①无任何追索权,风险大
  ②须调查进口方(包括开证行)
  (七)福费廷业务的特点
  1.买断行为:
  2.多限于资本商品,逐步开始扩大到非资本性商品;
  3.中长期融资业务:一般在18个月以上—10年,5年为多;
  4.有二级市场。
  目前使用不多,我国已有银行开始提供这项业务。
  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一、Remittance、Collection、L/C 的比较P86
  综合考虑风险、资金占用、费用、费用繁简等因素。
  (一)汇付:手续简单,收费低
  预付款(Advarce Payment):买方风险最大,卖方风险最小。
  货到付款(Open Account):卖方风险最大,买方风险最小。
  (二)托收:手续较多,收费较高
  D/P:买方风险较小,卖方风险大。
  D/A:买方风险极小,卖方风险大
  (三)L/C——资金负担较平衡
  手续最繁,收费最高:买方风险较大,卖方风险较小。
  二、选择结算方式应考虑的因素(略)
  三、不同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P87
  ㈠L/C与汇付结合
  ㈡L/C与托收结合
  ㈢银行保函与汇付/托收/L/C相结合。
  小结:本次课的重点内容是不同支付方式的结合运用。在实务中,结算方式的正确选择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出口方应尽量争取于己有利的条款;同时也要审时度势抢占先机,不能一味苛求。此外,讲解了除三大主要支付方式之外的其他的支付方式,实务中,应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并结合对方立场,采取适当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