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之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CERTIFICATE)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3-19

 一、检验证明书的作用
  检验证明书是由政府商检机构或公证机构或制造厂商等对商品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关于商品品质、规格、重量、数量、包装、检疫等各方面或某方面鉴定的书面证明文件。检验证明书虽不属于国际结算中的基本单据,但是如果检验证书中有不符合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进口银行可以据此作为拒付或索赔的理由。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有:
  ①作为议付货款的一种单据;
  ②作为证明交货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③作为进口当局和海关申报及清关的必要文件;
  ④作为某些商品的计价依据。
  ⑤作为有效防止人类、牲畜病毒或传染疾病扩大传播的一道屏障。
  二、我国签发检验证书的机构及证书种类:
  国际贸易中商品检验证明书的签发者一般专业性的检验机构,也有由进出口双方自已检验出具证书的,但总括而言,检验证明书的签发者不超出以下四类,即:
  1、 政府检验机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验疫局(CIQ)、中国商检公司(CCIC)等。
  2、 非官方检验机构
  如:公证鉴定人(AUTHENTIC SERVEGOR)、宣誓衡量人(SWORN MEASURER)、瑞士通用检验公司(S.G.S.)等。
  3、 生产制造商;
  4、 用货单位和进口商。
  由国家检验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有:
  ① 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② 数量/重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WEIGHT);
  ③ 价值证明书(CERTIFICATE OF VALUE);
  ④ 产地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⑤ 卫生检验证书(HEALTH CERTIFICATE);
  ⑥ 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⑦ 温度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TEMPERATION);
  ⑧ 熏蒸证明书(FUMIGATION CERTIFICATE)等。
  由动植物检疫所出具的检验证明书有:
  1、 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2、 动物检疫证书(即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CERTIFICATE)。
  也有少数由非国家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书,如:
  ① 出口商/生产厂家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EXPORTER/MANUFACTURER)。
  ② 瑞士SGS检验证明(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A.)
  ③ 日本OSIC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OMIC)。
  ④ 法国BV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BV)。
  ⑤ 进口商指派专人签发的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SIGNED BY IMPORTER’S NOMINEE)等。
  三、检验证明书须填写的内容
  检验证书因其本身所需证明的内容不同以及各国标准不一而有所区别。然而各种检验证书一般都有以下内容:
  ⑴出证机关、地点及证书的名称。 如果信用证并未规定出具的机关,则由出口商决定。如果信用证规定了“有权机构”(COMPETENT AUTHORITY)出证,因为有权机构是指有公证资格或经政府授权的机构,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由有关的商检机构出具。检验证明书的出证地点应中货物装船口岸,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检验证明书的名称则应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
  ⑵发货人名称及地址。 一般为出口商名址。该栏内容应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并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⑶收货人名称与地址,一般为进口商,收货人应与合同或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⑷品名、报验数量、重量、包装种类及数量、到达口岸、运输工具、唛头等项目应与商业发票及提单上所描述的内容完全一致。货物名称可以用统称。
  ⑸检验结果,此栏是检验证明书中最重要的一项,在此栏中记载报验货物经检验的现状。货物现状是衡量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的凭证,亦是交接货物或索赔、理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⑹签证日期,检验证明书的出具日期应不迟于提单日期,但也不得过早于提单日期,最好在提单日之前一两天或至少与提单日期相同。
  ⑺签字盖章,一般而言,盖章与签字一样有效。但是有的国家则要求出具的检验证有书一定要经手签,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盖章而无签字的检验证明书则被视作无效。
  检验证明书有以下要目:A、出口厂家的名称和地址;B、商检证书的名称;C、发票号码;D、不迟于提单日期的检验日;E、商品名称;F、唛头,如无唛头,填N/M。G 、数量;H、填写毛,净重;I、已按检验结果填写详细内容;J、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信用证中有关检验证明书条款举例:
  1,CERTIFICATE OF WEIGHT AND QUALITY IN TRIPLICATE。
  2,CERTIFICATE OF ANALYSIS IN FIVE COPIES。
  3,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APPLICANT AND SIGNED BY MR.BROWN (PHOTOCOPY IS ACCEPTABLE.
  4\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LITITY ISSUED BY 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