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集装箱运输的主要货运单证
集装箱运输的货运单证,出口的主要有托运单(含场站收据)、装箱单、设备交接单和提单,进口的主要有提货单,现分别简介如下:
1.托运单
托运单一般为一式九联(含场站收据,其英文为Dock Receipt,缩写为D/R),由发货人或货代根据轮船公司印就的格式进行填制。
2.装箱单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缩写为CLP)既是详细记载每箱货物的具体资料,又是向海关申报的必要单证,还是货、港、船三方交接货箱、船方编制船舶积载计划、制作舱单、装卸港(地)安排运输和拆箱作业不可短缺的资料。
(2007年试题)
国际货物集装箱运输中,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箱货物的具体资料,又是海关申报的必要单证,它的英文缩写是( A )
A. CLP B. P/L C. B/L D. P/I
3.设备交接单
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是供集装箱所有人与用箱人/运箱人之间划分责任的依据,也是用箱人/运箱人进出港区、场站进行提箱、还箱的凭证。因此设备交接单应为一箱一单、箱单同行、箱单相符。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残损,设备交接单也是进行索赔和理赔的重要单证之一。
4.集装箱提单
集装箱提单的内容与传统的海运提单略有不同,其上有集装箱的收货地点、交货地点、集装箱号和铅封号等内容,对整箱货,提单上所列的货物件数,应填集装箱数,同时还要将箱内所装的件数列明,以防发生货损货差时能按箱内的件数索赔,否则承运人只按集装箱数进行理赔。对于拼箱货的件数仍按传统方法填写。
5.提货单
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在收到“到货通知”后需持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换取“提货单”,然后向海关办理报关,经海关在“提货单”上盖章放行后,才能凭该单向承运人委托的堆场或货运站办理提箱或提单,提货时收货人或其代理要在提货单上盖章以证明承运人的责任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