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单证员考试辅导:汇款结算方式(1)

来源:来源于网络发布时间:2010-06-07

 目前我国最普遍使用的国际结算品种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等种类。
  第一节、 汇款结算方式及其当事人
  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在早期国际贸易中,汇款是最主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进出口贸易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
  汇款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资金,也就是说某一银行(汇出行)应其客户的委托,将一定货币额转移至其海外分行或代理行(解付行),指示其付款给某一指定人或公司(收款人或受益人)。
  汇款结算方式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方式当事人(PARTIES)有四个:
  1、 汇款人(REMITTER);
  2、 收款人或受益人(PAYEE OR BENEFICIARY);
  3、 汇出银行(REMITTING BANK),指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汇出行所办理的汇款业务叫做“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
  4、 汇入银行(PAYING BANK)或称解付行,是指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解付行所办理的汇款业务叫做“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
  办理汇款业务的程序,是汇款人应向汇出行出具汇款申请书,委托该行办理汇款业务,汇出行按申请书的指示,用电汇、信汇或票汇的方式通知汇入行,汇入行则按双方银行事先订立的代理合约的规定,向收款人解付汇款。上述当事人中,汇款方和收款方可能为一个人,即汇款方汇款后,自已到国外去取款。而当汇出行和汇入行没有建立账户关系时,还会出现第三家、第四家银行及偿付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