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运输方式相适应
使用较多的三种术语FOB、CFR、CIF仅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方式,不宜在其他运输方式中使用。另有FAS、DES和DEQ三种术语,也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但其交货地点及风险分界点都是以船或码头为准。其他7种术语:EXW、FCA、CPT、CIP、DAF、DDU、DDP,则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其中FCA、CPT、CIP类似于船运的FOB、CFR、CIP。随着运输方式的变化,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得以广泛运用,所以应适当扩大使用FCA、CPT、CIP术语,尤其是在出口业务中以集装箱或多式联运方式运输。
2 总体上讲,在出口业务中力争采用CIF或CIP术语成交,在进口业务中应大多采用FOB或FCA术语成交。
无论采取哪种贸易术语成交,应有利于卖方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宜,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同时,应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另外,应有利于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有些国家规定进口贸易必须在本国投保,有些买方为谋求保险费的优惠或较低的运价,我方也同意按对方要求的术语成交。
3 重视规避风险。
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诈骗货款及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如在我方进口大宗货物需以租船方式装运时,原则上采用FOB方式,由我方自行租船、投保,以避免卖方与船方勾结,利用租船提单,骗取货款。再比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
贸易术语只是合同诸多贸易条件的一个方面,它的选用还必须与其他贸易条件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