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辅导:寄售(consignment)的概念和性质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7-29

 (1)寄售的概念 
  寄售是一种委托代销的形式,是寄售人(consignor)把货物运往国外,委托事先约定的代销人(consignee),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国外当地市场代为出售,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委托人结算货款的一种做法。
  在寄售业务中,寄售人就是委托人,也就是出口人,代销人作为受托人,即指接受委托从事寄售业务的商号或公司。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寄售方式运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为促进成交,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以灵活运用这种方式。
  (2)寄售的性质 
  寄售协议属于信托合同性质。寄售业务是按寄售人和代销人签订的寄售协议进行的。寄售协议与买卖合同有别,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是买卖关系,但寄售协议中的双方当事人却不是卖断或买断的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和受托的关系。寄售业务的代销人介于委托人与实际买主之间。代销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当地购货人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涉及寄售人,如当地购货人不履行合同,代销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此寄售方式中代售人的权限往往大于代理方式中代理人的权限。关于委托人与代销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寄售协议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