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由于法令和习惯的差异,招标的条件不同,但基本程序相似。包括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中标签约四个环节。
(1)招标
一项理想的国际招标,其成败的关键往往在此环节。主要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三项基本工作:
A、刊发招标通告。国际公开招标通常均在权威性的报刊或有关专业刊物上公布招标通告,比如我国对外发行的《人民日报》,世界银行出版的援助项目的招标月刊等。
B、资格预审。投标人应填写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表”,包括投标人的经营规模、人员设施概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和信誉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招标人凭此判断其是否具有投标能力。资格预审是保证招标工作成败的关键步骤。
C、编制招标文件(bidding documents)。招标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招标书,列明采购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和具体要求。
(2)投标
参加投标要做好以下工作:
A、投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取得标书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条件对商品所要求的质量、技术标准和交货期限等进行核算,客观估计自己能否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又能在保持一定利润空间的前提下,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
B、编制投标书和落实担保。投标书对招标文件中的贸易条件和技术要求都不得更改和修正,无论是独家还是联合投标,投标名义人只能是一个;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中标后拒不签约,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总价的3%~10%。也可以银行保函(L/G)或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代替现金作保,未中标的可以在评标后全部退回。故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落实担保人。
C、递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关于投标书中单项说明的附件,以及其它必要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后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招标人规定的地点。
(3)开标和评标
A、开标指招标人在指定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寄来的投标书中进行综合比较,择优选定中标人的做法。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通常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根据投标人是否监视开标,可分为公开开标和不公开开标两种方式。国际招标一般采用公开开标的方式。招标人当众开启密封的投标文件,宣读内容,允许在场的投标人作记录或录音,但并不当场确定中标人。
B、评标是指招标人组织人员从不同角度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和比较最后择优的过程。评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审查投标文件。其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技术是否可行等;第二,比较投标人的交易条件,可逐项打分或集体评议或投票表决,以确定中标人选。初步确定的中标人选,可以是一个或若干个替补人选;第三,对中标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候选人的生产能力和信贷能力,进而判断其履约能力。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可宣布招标失败,重新组织第二轮招标:参加投标人太少,缺乏竞争性;所有投标书和招标要求不符;投标价格均明显超过国际市场平均价格。
(4)中标签约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通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招标人所在地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以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如中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约又未事先提出延期请求,可视其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决定重新招标或将标授予其他合适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