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备案:
(一)无偿援助(征免性质代码201,下同)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含有减免税条款的协定、协议、国际条约;
2.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委托书或外国驻我国大使馆、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进口物资证明》和进口物资清单;
4.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的法人证书;
5.《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二)科教用品(401)
1.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的批准成立文件;
2.《银行开户代码证书》复印件或开户行出具的申请单位在该行开有独立帐户的证明原件;
3.《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
4.《申请进口科教用品登记手册》;
5.《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三)国内投资项目(403、412及789中的国内投资基建、技改)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结转项目提供“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四)重大项目(406)
1.海关总署下达的享受税收优惠重大项目清单;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五)残疾人(413)
1.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签章的《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书》及《残疾人专用品清单》,部分残疾人专用品凭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有关即可;
2.进口合同或境外捐赠的正本复印件;
3.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或所属福利机构、假肢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及康复机构的法人单位证书;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六)远洋渔业(417)
1.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
2.远洋渔船登记表;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农业部批准从事远洋捞作业的有效批件;
5.项目单位法人的印章印模;
6.《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七)洋船舶及设备部件(420)
1.《远洋渔业企业进口金枪渔船(含二手船)减免税办理证》;
2.《国内建造远洋渔船进口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免税办理证》;
3.《国内建造远洋渔船进口关键设备和部件减免税通知单》;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八)内销远洋船舶及设备部件(421)
1.项目确认证明
2.进口设备清单
3.《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4.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九)集成电路(422)
1.项目确认证明;
2.进口设备清单;
3.《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4.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海上石油(606)陆地石油(608)
1.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2.《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特定减免税批准单》(进口设备零部件及管材等需提供);
3.《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4.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一)边境小额(506)
1.商务部核准的经营企业名单;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二)外商投资项目(601、602、603及789中的外商投资)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结转项目不需提供);
2.商务部门的批准项目设立文件;
3.商务部门核发的外商(或港澳台侨胞)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单位合同、章程;
6.《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三)贷款项目(609)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结转项目提供《贷款证明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4.贷款证明书;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四)贷款中标(611)
1.信息产业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的《国际中标设备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零部件证明书》
2.《国家评标委员会审议评标结果通知》
3.《中标通知书》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五)自有资金(799)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或《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
3.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清单;
4.商务部门核发的外商(或港澳台侨胞)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合同章程;
6.“产品出口型”或“技术先进型”企业需出具“产品出口型企业”或“技术先进型企业”证书的复印件
7.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需出具《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确认书》原件及设备清单;
8.《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同类设备证明》(需进口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内商品的需提供);
9.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六)救灾捐赠(801)
1.《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2.《救灾捐赠物资清单》;
3.境外捐赠函正本(复印件);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十七)扶贫、慈善捐赠(802)
1.《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接受境外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及《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
2.境外捐赠函正本及中文翻译件;
3.形式发票;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二、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2.进出口发票、合同;
3.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单证(如装箱单、说明书等)。
三、后续管理
(一)异地监管单证:
1.异地监管申请书及货物清单;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项目单位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
(二)减免税货物的转让
1.减免税进口货物转让申请书及货物清单;
2.双方转让协议或合同
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
(三)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
1.退运申请书及货物清单;
2.原《征免税证明》(复印件);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
(四)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
1.解除监管申请书及货物清单;
2.原减免税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原《征免税证明》(复印件);
3.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海关认为需要的其它单证。
(五)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
1.贷款抵押申请及货物清单;
2.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征免税证明》及随附单证;
3.应缴税款的等额保证金,或境内金融机构的税款担保,或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特定减免税贷款抵押“三方”协议书》(仅适用于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抵押);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
5.金融机构注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