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辅导:修改信用证应注意那些方面?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9-16

   信用证修改的规则如下:
    1、只有买方(开证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修改信用证;
    2、只有卖方(受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修改。
    修改信用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凡是需要修改的内容,应做到一次性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证的情况。
    二、对于不可撤消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
    对信用证修改内容的接受或拒绝有两种表示形式:
    1、受益人作出接受或拒绝该信用证修改的通知;
    2、受益人以行动按照信用证的内容办事。
    三、收到信用证修改后,应及时检查修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别情况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
    四、对于修改内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内容是无效的。
    五、有关信用证修改必须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才具真实,有效;通过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请书或修改书复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
    六、明确修改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按照责任归属来确定修改费用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