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际结算票据汇票资料(八)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0-21

  四、支票

  1、定义:支票(Cheque或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对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要求受票的银行于见票时立即支付一定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

  2、支票的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3、出票人在签发支票后,应负票据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前者是指出票人对收款人担保支票的付款。后者是指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支票持有人在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要求付款时,就会遭到拒付。这种支票叫做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4、支票的种类:

  1)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记名支票: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中记载收款人的具体名称。

  不记名支票:不记载收款人的具体名称。

  2)划线支票和未划线支票

  划线支票:在支票正面画两道平行的横线。只能通过银行收款。只能转账不能提取现金。

  未划线支票:可以提取现金。

  5、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支票

汇票

提示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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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票即付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后1个月内提示。

用途不同

2、支票用途是结算

2、汇票用途既可以是结算,也可以是信贷

付款期限不同

3、支票是即期付款,流通期限短,不需承兑

3、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远期汇票需要承兑,

可否止付不同

4、英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可以止付

4、汇票无止付的规定

  例:(05年试题)

  支票的当事人和付款时间分别为( B )

  A.三个当事人。即/远期付款 B.三个当事人。即期付款

  C.两个当事人。即/远期付款 D.两个当事人。即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