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跟单信用证种类资料(一)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1-06

  一、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按是否有保兑行参与,信用证可分为保兑的和不保兑的信用证:

  1.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它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保兑的银行,叫做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有时也可以是出口地的其它银行或第三国银行。保兑信用有开证行和保兑行两家银行对受益人负责,有利于安全收汇。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都是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 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它是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都使用这种不保兑的信用证。

  例:(06年试题)

  使用保兑信用证时,受益人应该先交单到开证行,开证行不付款时,再找保兑行。(否)

  (2008年试题)

  根据《UCP600》规定,保兑行保兑信用证后,对随后接到的修改书可自行决定是否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书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