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买卖合同的履行资料(三)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14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复习,参加2011年单证员考试,育路教育网特收集汇总了单证员考试买卖合同的履行的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顺利通过单证员考试!

  (3)改证

  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如果发现问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分别同银行、运输、保险、商检等有关部门研究,做出恰当妥善的处理。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执行和安全收汇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后才能对外发货,以免发生货物装出后而修改通知书未到的情况,造成我方工作上的被动和经济上的损失。

  在办理改证工作中,凡需要修改的各项内容,应做到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避免由于我们考虑不周而多次提出修改要求。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其次,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这是各国银行公认的惯例。

  再次,对来证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情况,还需做出具体分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办理改证手续。只要来证内容不反政策原则并能保证我方安全迅速收汇,我们也可以灵活掌握。

  例:(2005年试题)

  出口公司在收到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后,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发货、装运、制单结汇。不管有什么情况,都无权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否)

  (2006年试题)

  信用证修改书的内容在两项以上时,受益人(A )

  A.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

  B.必须全部拒绝

  C.必须全部接受

  D.只能部分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