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单证员考试复习资料:航空运输单证(3)

来源:微学单证员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5-07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单证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单证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单证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三、空运托运单填制规范和提示:

  (1)托运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填托运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国家名称、电话、电传、传真号。

  提示:①集中托运时托运人:货运代理人;直接托运方式时的托运人:货主。

  ②有时承运人要求托运人提供账号,以便在收货人拒付运费时向托运人索偿。

  ③在信用证结汇方式下,托运人一般按信用证的受益人内容填写。

  ④托运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必须填写实际托运人,航空公司不接受货运代理人托运。

  例:

  危险货物或隐含危险性质货物,必须由发货人填报“危险货物申报单”直接向航空公司申报托运,并在航空公司接受货物的情况下运输。(是)

  (2)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填列收货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国家名称、电话、电传、传真号。

  提示:①本栏不得填写“TO ORDER”或“TO ORDER OF SHIPPER”等字样。

  ②集中托运方式时收货人:货运代理人海外代理;直接托运时收货人:实际收货人。

  ③承运人一般不接受一票货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收货人。如果实际上有两个以上收货人,本栏填第一收货人,通知栏填第二收货人。

  例:(05年试题)

  航空货运单代表物权凭证,可凭以提取货物。(否)

  如果合同规定收货人为:“TO 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等字样,空运托运单上的收货人也应显示为:“TO 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

  (否)

  (3)始发站:填写始发站机场的名称,用英文全称或三字代码。

  提示:①在始发站机场的全称不清楚的情况下,允许填写始发站所在城市名称。

  ②与不同国家的其它城市同名的,还需要填写国家名称。

  ③同一城市的不同机场,需要填写机场名称

  (4)目的港:填写最后目的站机场名称或三字代码。

  提示:①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规范的机场代码填报。

  ②机场名称不明确时,可填城市名称。

  ③标签上的卸货港机场代码与托运单上目的地机场代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