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价格条件
发票中的价格条件十分重要,因为它涉及买卖双方责任的承担、费用的承担和风险的划分问题,另外,也是进口地海关核定关税的依据。
来证价格条件如与合同中规定的有出入,应及时修改信用证,如事先没有修改,还是应该照信用证规定制单,否则会造成单证不符。有的信用证规定的价格条件后列出一些附加条件,如FOB Liner Terms等,制作发票时,必须按此表述在发票上注明。
例:信用证条款
SHIPMENT FROM:NANJING, CHINA
FOR TRANSPORTATION TO:NEW YORK,USA
DESCRIPT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MEN'S SHIRTS
PRICE TERMS:FOB
DOCUMENTS FR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发票上的价格条款后的港口应该是:NANJING, CHINA
(10) 单价和总值
单价和总值是发票的主要项目,必须准确计算,正确缮打,并认真复核,特别要注意小数点的位置是否正确,金额和数量的横乘、竖加是否有矛盾。若信用证的金额是扣除佣金后的净值,发票金额处应显示总额减佣金。
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时,应理解为有关金额可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①"约"的容差范围为10%增减
对信用证的金额、数量或单价,如果用了"约(About)"、"大约(Circa)"、"近似(Approximately)"等,可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约"放在哪一项,就适用于哪一项,不能以此类推。例如,信用证中货物的单价与数量条款中有"约"等词语,但金额中没有此类词语,金额就不允许有上述幅度的增减。
②数量的容差范围为5%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