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辅导讲义(5)

来源:单证员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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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单据之一,是指托运人将货物移交给承运人办理装运时,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书面文书,通常代表了运输中的货物已经付运的证明。运输单据按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航空运单(AIRWAY BILL)、铁路运单(RAILWAY BILL)、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和联合运输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等。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尽管空运、铁路运输发展很快,但是目前国际贸易运输仍然以海洋货运为主,因此本书着重论述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或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是由船长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收到特定的货物,或已装船,并将约定的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于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的物权凭证,也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

  海运提单的作用和关系人

  1、海运提单的作用

  ⑴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确认承运人已经按海运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⑵海运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约(CONTRACT)。双方必须履行提单上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⑶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DOCUMENTOF TITLE)。提单的持有人对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并可以经过背书进行抵押、转让,受法律保护。

  ⑷海运提单可以作为收取运费的证明,以及在运输过程中起到办理货物的装卸、发运和交付等方面的作用。

  ⑸提单是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索赔的重要依据。

  2、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海运提单的关系人包括承运人(CARRIER)和托运人(SHIPPER)两个方面。

  承运人(CARRIER)亦称船方,可能是船舶的所有人,即船东,或者是租船人。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也是代表货权的凭证。UCP500第23条对银行接受提单的条件是,提单表面要注明承运人的名称。

  托运人(SHIPPER)亦称货方,可能是发货人,或者是收货人。

  根据提单抬头人的不同和背书转让,又出现以下关系人:

  受让人(TRANSFEREE),是经过背书转让接受提单的人,也是提单的持有人。受让人有向承运人要求提货的权利,但也承担了托运人在运输合约上的义务。

  收货人(CONSIGNEE),是提单的抬头人、受让人(被背书人)、持有人或记名提单载明的特定人。收货人有在目的地港凭提单向承运人要求提货的权利。

  持有人(HOLDER),是经过正当手续持有提单的人。例如,不记名提单经过记名背书转让,或者空白背书,经过交付的受让人,可以凭提单领取货物。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是收货人的代理人,不是提单的当事人。空白抬头提单注明被通知人,便于承运人在货到目的港时,通知办理报关提货手续。在信用证方式下,被通知人往往是开证申请人(即买方),但因信用证是由银行开出的,在其未赎单付款前,只能作为被通知人负责照顾货物,而没有所有权。

  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及种类

  (一)提单的主要内容:由于海运提单具有收据、合约、物权凭证三种作用,牵涉到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等的责任和权益,所以内容比较多,但其本身仍可分为正面记载和背面印就条款两个部分。即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提单背面的运输契约,这部分一般不作更改;可变部分是指海运提单正面的内容。

  A、海运提单正面记载的主要内容有:

  ⑴写明“BILLOFLADING”(提单)字样;

  ⑵船舶的名称及航班号;

  ⑶托运人(即出口商)名称及地址;

  ⑷承运人(即船公司)名称及地址;

  ⑸收货人(即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⑹货物名称、重量、件数、包装和唛头;

  ⑺起运港名称及地点;

  ⑻目的港名称及地点;

  ⑼运费条款,可注明“FREIGHTPREPAID”(运费预付)、“FREIGHTPAID”(运费已付)或“FREIGHTTOCOLLECT”(运费待收),也可以注明“FREIGHTPAIDASARRANGED”(运费按约定条件照付)。因有时卖方不愿让买方获悉其支付运费若干时,可请求船公司在提单上运费栏记载上列词句。有的船公司为避免成为其他船公司减低运费竞争的根据,而以上述词句代替运费率及运费金额的记载。

  ⑽提单号码与份数。

  ⑾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

  ⑿船主或其代理人(轮船公司)签字等内容。

  B、海运提单背面印就内容

  提单背面的印就条款,是作为确定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承运人和收货人及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印就条款的主要内容有:

  ①适用法律条款(LAWOFSUITCLAUSE)。

  ②承运人的责任条款(CARRIER‘SRESPONSIBILYCLAUSE)。

  ③承运人的免责条款(EXCEPTIONCLAUSE)。

  ④变更航线条款(DEVIATIONCLAUSE)。

  ⑤危险品条款(DANGEROUSCARGOCLAUSE)。

  ⑥交货条款(DELIVERYCLAUSE)。

  ⑦承运人和收货人应共同负担海上风险以及船舶相撞所遭受的损失。

  ⑧索赔条款(CLAIMCLAUSE)等。